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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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只爪爪(第2页)

也是出逃的祭司不得而已的决定。

薛谨和她所有的仆人都不同。

薛谨不会喂自己营养剂,薛谨有一口奇妙的香气扑鼻的大铁锅。

薛谨不会给她宝石垫子睡觉,薛谨送给她很多能咬能玩的玩偶。

薛谨永远知道沈凌不知道的东西——沈凌不知道的东西基本上包括外界世界的一切,但薛谨从来没有在教导她这些知识时露出失望或不耐烦的表情。

薛谨做的任何事情都看上去很好玩,沈凌可以跟在他后面在家里转上一天,并试图伸爪扒拉他触碰的任何物品。

薛谨……

薛谨还会这么叫她:“沈小姐。”

不是祭司。

不是昂贵稀少的宝石或黄金。

不含敬意,没有弯腰或屈膝。

沈凌喜欢这个称呼,这和以前所有仆人对她的称呼都不一样。

——然而,今天,在她赶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奇怪入侵者后,薛谨又说了另一个称呼。

“孟小姐。”

区区一个有点感兴趣的战利品已经无关紧要了。

薛谨要拿走还是要丢掉,沈凌一点都不关心。

比起这些,更重要的,更鲜明的,让她恍然大悟,继而空前愤怒的——

“被孟小姐用过的……”

“这是孟小姐的东西……”

“被孟小姐使用……”

“孟小姐的……”

阿谨根本就不怎么喜欢那个入侵者,为什么还要使用这种称呼?

他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意思?

这是属于我的称呼!

从来没人这么称呼过她“沈小姐”

,当薛谨说出这个称呼时,沈凌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称呼。

她骄傲地将其同等于“伟大的无上的帅气非凡的大祭司”

,总之是一听到就会让她开心翘起尾巴的称呼——薛谨每次轻声说“沈小姐”

,沈凌都把这简短的三个字当成了漫长而华丽的彩虹屁。

因为她每次听到阿谨呼唤自己都很开心,除了这个称呼本身充满令猫开心的赞扬以外,沈凌想不出“听到呼唤就开心”

的任何适当理由。

沈小姐。

没有仆人这么称呼过本喵——相反,这个仆人也理应不使用这个称呼来形容除本喵以外的任何生物,因为本喵是最独特的祭司。

“沈小姐”

和“祭司”

,她原以为这是同等独特的称呼,只不过前者比后者还要亲切可爱一点。

……今天,她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愚蠢的错误。

这原来是个通用的礼貌称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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