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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铁花之所以被人追,追到慌不择路的往客栈里面躲,不是追他的人有多强,多厉害,恰恰相反,那只是个黑黑瘦瘦,个子娇小的酒馆老板娘,她甚至不会武功。
跑的也不快。
而胡铁花之所以这么惧怕她,则是因为老板娘喜欢他。
胡铁花是因为老板娘长得干巴寡淡所以嫌弃吗?
这也不是,胡铁花确实会愿意多看两眼漂亮的姑娘,但他并不曾嫌弃过这老板娘,不仅不嫌弃,在几天之前,他还喜欢的不得了,每日都要去那小酒馆坐坐,喝着寡淡的酒水,看着干瘦黝黑的老板娘,一看就是一天。
而这样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三年。
那时的老板娘表现的就好似眼中没他这个人似的,目不斜视,冷漠的很。
这一切都源于胡铁花的一个臭毛病,他喜欢别人,可以锲而不舍的看个三年,但别人一旦喜欢他,热烈的追逐他,那么他立刻就会吓得慌不择路的逃跑。
老板娘早就已经喜欢上他了,却心知他这个臭毛病,所以足足忍了许久,直到终于忍不住表明了心迹。
然后胡铁花果然就被吓跑了,偏巧今日跑到了林晓晓的手上,被一顿痛揍。
林晓晓冷哼。
“果然是臭毛病。
你既然付不起责任,还招惹人家?”
胡铁花挠头,他虽然穿着有些邋遢,胡子也好久没有修理了,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又黑又亮,散发着蓬勃的生气。
“我也知道我这毛病,所以除了要酒水外,我从未和她搭过话,就在那坐坐而已,她也从未主动对我说过话,我哪晓得她竟然……哎……”
他想要辩解,但最后也只是一声叹息。
他随后疑惑的看向楚留香等人。
“倒是你们,怎么会来这个地方?这地方住起来可不是那么舒服的。”
那位揍人极疼的林姑娘他不熟悉,但是叶孤城他还是认识的,早年间他因为楚留香的关系,也见过几面,也算是朋友关系。
按理说,叶孤城不是一向呆在白云城,轻易不挪窝的吗?怎么会从那四季如春的白云城跑到了这天天张嘴吃沙的大漠?
再有楚留香,再过不久就是中秋了,他不应该在船上和蓉蓉她们一块过节吗?
“再不舒服也要去啊,而且不只是在这,我们还得进去。”
楚留香指了指窗户的方向,那是大漠的方向。
紧接着,他把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对胡铁花简单的讲了讲。
胡铁花顿时像是蚂蚱一样蹦跶起来,黑亮如甲壳虫的大眼睛满是震惊。
“你……你们疯了,跑去大沙漠,还要直入石观音的老巢去杀石观音?你们知道石观音有多不好对付吗?她那女魔头的称号难道是别人白送的?你们知道石观音在大漠的势力有多广吗?大漠的一些小国甚至都不敢和她对上,甚至传闻她已经暗中掌控了好几个小国!”
“我们没疯。”
叶孤城冷淡道。
林晓晓也道。
“杀死石观音是我们深思熟虑的结果,毕竟我们已经把她得罪的死死的了,这一次就算我们不去找她麻烦,她总有一日也会找上我们。
到时候那才叫棘手。”
毕竟他们虽然够强,但是他们有亲朋好友,石观音之前敢对苏蓉蓉他们动手,之后只要有机会也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好用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必须主动出击!
胡铁花喃喃。
“但石观音那么强。”
叶孤城握着剑。
“我们也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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