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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听赵嬷嬷说王妃的手受了伤,膝盖也磕青了。”
容远诧异扬眉,想起林宴的小身板,又想起林锦华那个胖的像猪一样壮的小儿子,“他把那个小胖子给打了?”
“……是林家二少爷。”
张伯瞪他一眼,“要不是王爷你不陪王妃回相府,王妃也不会被欺负成这样。”
容远面色冷漠,垂眸往书房走,“我为什么要替林家人出头?”
张伯气急瞪他,最终叹了口气,跟在他身后自言自语般说着从秋云那里听来的情况:“这林家二少爷真是被惯坏了,用绳子故意把王妃绊倒受伤不说,还故意踩王妃包着伤口的手帕。
要不是踩了王妃的手帕挑衅,王妃还不会和他计较。
要我说,也确实欠揍。”
走到书房门口,容远的脚步微微一顿,“手帕?”
“对啊,就是因为手帕。
这林家二少爷可真是太气人了,林相也真是偏心。
这两儿子站一起,明显咱们王妃长得更招人疼,他却只疼小儿子。
不过也幸好林相疼小儿子,把大儿子推了出来,要是那二少爷进了咱们王府,王府不知道会被折腾成什么样。”
张伯一边说一边庆幸,抬眼见他家王爷忽的不走了,疑惑道,“王爷?”
容远回过神,走进书房,随口问:“他为什么只疼小儿子?”
偏心也应该偏心最有用处的儿子,林家那个小儿子一看就一无是处,至于林宴,别的不说,长相还勉强还有点用处。
张伯是王府老人,这宅子以前还不是北陵王府的时候就在了。
他对京城大大小小的事都有所了解,听了唏嘘道:“因为林相怀疑夫人和别人有染,大少爷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十九年前,林锦华刚考取新科状元,一次游湖,对沈老将军家的小姐沈樱一见钟情。
林锦华当时才华横溢,人也长得风度翩翩,说话风趣,沈樱对他很有好感,两人接触几次后,林锦华上门提亲。
一开始沈老将军并不同意这门亲事,是沈樱坚持要嫁给林锦华,才无奈松口。
然而就在两人新婚后没几个月,沈樱在去寺庙祈福途中,遇到朝廷刺客,被掳走作为人质。
朝廷派兵追查了三日,一无所获。
三日后一辆无人驾驶的马车把沈樱送回了将军府门口。
当时沈樱昏迷不醒,身上换了一身衣裳,身上没有任何伤口。
醒来后,沈樱只说掳她的是一个黑衣人,除此之外再无别的线索。
刺客没被抓到,这件事就此平息下去。
然而没过多久,沈樱怀孕,却不知从哪里传出消息,说沈樱在被掳走那几日,和别人有染,肚子里怀的不是林家的种。
“沈老将军满门忠烈,沈小姐自然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可林相不信,哪怕大少爷出生时,滴过血验过亲,他仍是有疑虑。
沈小姐是刚烈的性子,又经历了沈老将军和沈小将军同时战死的巨大打击,对林相心如死灰。
而林相娶了温柔妩媚的表妹周氏为妾,坠入温柔乡里,很快把这位夫人和大少爷都忘到了脑后。”
张伯说完叹息一声,“作孽哦。
沈小姐现在身体越来越不好,我看是熬不了多久了。
到时候相府夫人的位置腾出来,周氏正大光明的上位,女儿和儿子从庶出变嫡出,只是可怜了沈老将军一家为他人做了嫁衣。
当初要不是沈老将军一家,林相也不会爬的这样快。”
容远听完思忖片刻,转身就往书房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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