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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喜第57天(第1页)

庄子在半山腰上,与世隔绝。

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一日三餐,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

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送到了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点上小火炉,再温上一壶茶,捧一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

书名叫南越游记。

笔者未具名姓,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行文十分诙谐有趣,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叶云亭盖着薄毯,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一半时,却见笔者语气一转,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端午。

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

黑衣,长剑,小脸俊俏。

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

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我。

罢了,那便我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

不过现在……谁叫我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

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

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叫他凝目看了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我出杞厘,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

但我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我的。

后来回了百越,我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我发了疯,竟看上了一个南越人。

我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我此次南越之行最大的收获。

而且我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我要单写一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的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的目光落在“玉檀”

二字上,有些怔然。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一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

到这最后一段,他方才发觉,“玉檀”

竟是个男人的名字。

乃是这笔者的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一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了,还是这笔者的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

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了这么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

按照游记中透露的信息,粗略算一算,游记时间大约在二十三四年前,写游记的女子约莫也就十五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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