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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文并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到底能不能实现,所谓的与宦官买官或者也可以说是向智脑买官,当然,事实是不是这样方志文也不敢肯定,因为方志文已经慢慢的发现,智脑对这个世界的控制已经不是游戏刚开始的时候那样全局控制的,而是更多的采用规则进行宏观的控制。
也就是说,智脑很可能只是利用一种简单的规则,配合上无数的人工AI,之后就任由这个游戏世界在规则下自由发展,换而言之,智脑不但在模拟人类的思考方式,它甚至在模拟现实世界的存在方式。
而证明这一点的方法很简单,玩家或许不会知道,但是作为一个NPC,方志文一直觉得,智脑对自己的关心实在是太少了,基本上自己的思维都是独立的,这个思维指的不是属于方志文的灵魂思维,而是指智脑送给方志文的那另外一个大脑,辅助终端的思维。
方志文通过对辅助终端的观察,发现这个辅助终端的判断模式根本就是独立的,有时候这个终端的判断与智脑的一贯原则甚至是互相抵触的,因此,方志文才有了这种大胆的猜测,也因此,方志文才有了结交宦官购买丰宁郡太守的想法。
方志文不知道,他向张让提出的购买提议,张让确确实实的向天子汇报了,当然,这个想法的原创者由方志文变成了张让,方志文的主动购买丰宁太守,变成了方志文想要免罪升官购买渔阳太守,然后张让在得知方志文在乌桓控制区内活动之后,灵机一动,将他实际控制的乌桓地盘作为大汉的新得疆土,开出了幽州的第十二个郡。
这个开创性的主意,以及这个主意背后所代表的意义,天子自然是能想到了,事实上天子一点也不笨,他重用宦官与大臣对抗,不理朝政沉湎于酒色,更大的原因可能在于与士家大族抗争的失败,面对已经尾大不掉,甚至已经是奴大欺主的士家大族,天子的所作所为倒不如说是破罐破摔了。
但是,每一个做皇帝的人心里,都会有着一种开疆拓土的情节,当今的天子他也有,年轻时他也曾经幻想自己会像先祖那样名留青史,不,甚至要比先祖做得更好,虽然残酷的现实已经基本上打断了他的脊梁,但是,开疆拓土的梦想却一直深深的藏在他的心里。
因此,听了张让的主意之后,天子立刻就同意了,他甚至想过,要不要将那些广袤的草原,都给卖出去,说不定,真的会有士家大族倾力去占领和开发呢?当然,这个想法只是想法而已,在天子和士家大族的眼里,大草原其实是贫瘠和荒蛮的代名词,那些地方要来有什么用的,又不能种田。
不过现在既然有一个傻瓜想要,而且还肯出一万五千金的重金购买,天子自然是很乐意的,何况这事就算方志文失败了,对于天子来说,是没有任何损失的,至于是不是会惹恼乌桓人,天子并不关心。
但是一旦方志文成功了,天子可就真的获得了一个开疆拓土的威名,这种事情傻子才不干呢。
乐颠颠的天子同意了张让的这个主意,并将此事交给张让去操作之后,自己又去琢磨新建的裸泳宫该怎么装饰去了,而张让则开始用心的张罗起方志文的事情。
方志文又耐心的等了几天,顺便刷了几张名将卡之后,终于再次被张让招去会见,心甘情愿的又私下给了张让三千金,这个张让不管怎么样,方志文还是很满意他的,至少他将事情给办成了,不久之后,方志文可就是三品的郡守大人,秩两千石,从俸禄上来说,跟九卿同级,当然,人家是京官,方志文不过是远在边塞,呃,之外的流官而已,这个是没法比的。
但是,一旦方志文获得了这个郡守的职位,就代表了一个正统的地位,所谓的丰宁郡居然还没有确定疆界,也就是说方志文向东打到大海,向北打到冰原,向西打到欧洲去,那也都可以叫丰宁郡,当然了,这个只是方志文歪歪一下而已。
从法统上来说,方志文确实可以这么做,只要天子和朝廷不提出反对的意见。
但是,在接受正式的任命之前,方志文还必须要陛见天子,按照规矩,作为一方郡国的首长,秩两千石的大员,是要受到天子的训诫赐诏的,这种高级官员任免叫做‘拜’,然后才持天子诏令到丞相府办理任职的手续,但是现在丞相一职已经没有了,方志文还真的不知道拿了诏令之后去哪里取印信官凭。
不过拿到诏令之前,方志文还得先见见天子才行,现在方志文就站在南宫正德殿外面等着,幸好小黄门得了张让的吩咐,没让方志文站在太阳下面,其实那也没什么,比起方志文的刻苦修炼,站着等几个小时是很轻松的事情。
正德殿非常高大,据说在几十里外就能看见,站在下面,方志文确实能感受到这个大殿的雄伟,而且智脑的恋物癖在这个皇宫建筑商体现的淋漓尽致,方志文甚至发现,连广场地砖上的的花纹和标记都清清楚楚的,方志文身边的廊柱上,更是华贵细致,描金绣红极尽精美之能事,建筑的高度更是令人感慨,虽然方志文前世也做过大都市里的小市民,见过那些号称全球第几高的建筑,但是那种细长条似的建筑,而且在林立的高楼中,一点都显不出宏伟,而这个正德殿是全洛阳最为高大的建筑,站在正德殿的顶上,绝对能俯瞰洛阳,一览众山小,可惜,这个皇宫的顶上可能不好上去。
(由此可见,史书中说张让的宅邸比皇宫还高是多么荒谬。
)
事实上,方志文站在这里确实看到了很多名人,可惜,从正德殿大门里进出的名人们多得像羊群,但是奈何方志文不认识啊,只能从衣着冠带上分辨一下谁的官职高,其实这点看谁走在前面就知道了,不知道哪个是将刘家江山推倒的袁氏兄弟呢?当然,也有好奇的人会看看站在侧面走廊上等候召见的方志文,这位身着甲胄的武官似乎从朝会之前就站在那里了,难道是在罚站?
大殿内的朝会似乎已经结束了很长时间了,方志文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已经被忘记了,不会在这里一直站到明天去吧?
不过还好,张让始终还是没有忘记,派来了一位中黄门,将诏令给方志文送了过来。
“方太守,这是张大人让洒家交给您的诏令,另外还让洒家转告太守,陛下事烦,无暇召见太守,让太守无需陛见了,张大人还让洒家转告太守,务必要谨慎行事,大臣对此事多有谤言,天子最重军功,望太守勿使天子失望。”
方志文躬身接下黄色锦帛所书的诏令,嘴里谨慎的应道:“还请转告张侯,远必不会让天子失望,也不会让张大人蒙羞。”
说罢,顺手塞了张银票到中黄门手里,那中黄门溜了一眼,脸上的笑容立刻变得真诚了许多,说话的语气也显得亲热了起来:“方太守想必还有困惑,太守持此诏令,至少府尚书令处去领取一应物事即可。”
方志文不由得心里赞了一句,这做内侍的人就是伶俐啊,自己都不用问,人家就知道自己想问什么,难道是因为跟自己一样的土包子见多了的缘故?
方志文赶紧躬身谢了,那中黄门客气的还了一礼,招来一个小黄门,让他给方志文带路出宫,这次方志文颇为期待的陛见就算是完事了,让方志文有些哭笑不得的感觉,不过想想那位不喜朝政的天子,倒也不见得奇怪。
少府距离南宫不远,出了南宫的大门向东不远就是,少府办事的掾吏手脚倒是很利索,就是看向方志文的眼神有些奇怪,仿佛在看一个很稀奇的人物。
方志文自然不知道,自己在洛阳的官场里已经是小有名气了,因为那个并不存在的‘丰宁郡’,这个时代虽然是独尊儒术的时代,但绝对不是后世的那些腐儒掌权的时代,出身士家大族的士人其实是具有极强的攻击性的,内圣外王乃是大行其道,所以对于将外族的土地封给大汉的官员,这些大臣们倒是觉得很有新意,即使是张让提出来的,更多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但是这些大臣们还是基本上认可了这一个事实。
但是,他们搞不明白的是,这个方志文是从什么地方蹦出来的,他又是为什么看中了乌桓人的草原,难道那里有什么宝藏不成?否则他何必去开拓那一块贫瘠的土地,更何况,想要开拓土地之前,还要与乌桓人和鲜卑人拼的血流成河才行,这种在他们眼里得不偿失的行为就是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只是他们实在搞不明白,这个方志文的‘妖’是什么?
如果没有妖的话,那就是方志文傻,至于这个傻子是否真的能拿下丰宁郡,大家倒是好奇的很,或者说,大家对方志文到底要做什么,抱着强烈的兴趣。
因此,方志文不小心就在洛阳的官场了出了名,这倒是意外的收获了,这个时代出名总不是一件坏事,想要做点什么的人,必须要先学会出名,否则曹操也不会杖毙騫图以求出名,刘备也不会死乞白赖的非要标榜自己是卢植的学生,卢植有这种织席贩履的学生他自己不觉得没面子么?
所以当方志文手持诏令来少府办事的时候,那些风闻了方志文大名的掾吏自然会比较好奇,看方志文的眼神也就变得比较奇怪了,方志文感觉,这些人看自己的眼神,跟参观动物园里的大熊猫似的,本来方志文还想打听下有什么还没有发迹的名人藏在这里,结果实在受不了这些人的眼神,办完了事赶紧溜了。
【感谢‘irreversible’大大的康来打赏,今天好好的睡了个懒觉,所以醒来时已经下午了,真是好觉啊!
可惜,还是得起床继续码字,写作真是个辛苦的行当!
这一个求官的事件本来可以拉开来写上十几章的,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大家估计也没这个兴趣,又不是历史穿越,游戏吗,还是集中在游戏方面。
好了,各位厚道的大大看完记得投票!
谢谢】();
孤僻阴郁著名外科医生直球小太阳心脏病患者年龄差9{接档文夜莺与神明伪骨,文案见下方}22岁那年,陶栀子放弃治疗,带着全部积蓄,住进了前法租界的7号公馆,每日都在积极享受生活,静等死亡的到来。七号公馆的主人江述月深居简出,脾气古怪,性情孤僻阴郁,是众人眼中极为神秘的江先生。陶栀子一直很怕见到江述月,因为自己在他漆黑的双眼中好像无所遁形。后来听说他曾是国内最负盛名的心外科医生,三十岁之前手握五篇柳叶刀,手术案例入选大学教材。这样一位卓然的医学界天才却在几年前黯然离职,从此给科研界留下无数遗憾。因为他人生最后一台心脏手术失败了,他从此患上ptsd,无法再拿起手术刀。陶栀子每日活得恣意洒脱,誓要在死之前吃遍天下美食。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顺便教会江述月如何乐观生活,就当日行一善。江述月时常问她你没有烦恼吗?陶栀子笑说烦恼对我而言,很奢侈。直到他发现她手腕上免救手环,才知道她已病入膏肓,且自愿放弃急救江述月凭借多年前的临床经验,得出结论你的病,还有得救。陶栀子无所谓地说活22年,够本了,我本该一出生就死的。她因为先天心脏缺陷而被父母狠心抛弃,后来经历数次被人领养和弃养。活着,对于陶栀子来说,太累,太费钱,太痛苦我给你找现在最好心外科专家,钱方面,不用担心。江述月本不该插手,只是她的病,和当年母亲一样。救她,是出于昔日医者残存的人道主义。最好的医生?你不就是最好的医生吗?陶栀子目光灼灼地反问道。我拒绝治疗,除非你重新当医生。她只当说了一个江述月永远无法达成的前提。那日他的目光仿佛从黑夜中抬起,仰望着昔日月光,掷地有声地说。好,那就活到我重新站上手术台的那天。直到有一天,陶栀子感受到死亡迫近,亲手摘下手腕上的免救手环,眼中重燃了希望和求生。她第一次放下所有的戒备和绝望,求助地望着他述月我想活我不想死他在她心源性休克后采取了急救,将她从死亡的边缘一次次拉回。直到她愿意接受手术的那一天。她说从小没有人教我,我只能凭直觉行事,我挨过很多的打,遭受过很多冷遇,我不知道怎样对自己好,述月,你能不能教我啊陶栀子只恍惚觉得,自己人生中最正确的决定,那就是让江述月重新成为一位医生。因为一个江述月振作,等于无数渴望健康的病人将被挽救。而陶栀子,她漂泊二十载,总算有枝可依。he,sc,治愈系小甜饼,主打相互救赎。最终的手术不是男主为女主做的,本文也不涉及给亲人和恋人做手术的情节,男女主相识期间,男主已经不是医生了。医疗知识来自资料查询,情节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调整。尊重所有医疗工作者,请大家区分小说和现实的不同。年龄差9岁接档文夜莺与神明重组家庭兄妹,久别重逢,破镜重圆,年上10岁{清醒独立科技新贵钓系妹妹前期温柔克制后期化身腹黑主动哥哥} 叶语莺随母亲进入程家,见到程明笃第一眼起,就觉得他气质如清霜,双眼清寂俊逸得不可方物。 可偏偏眼底带有一丝对她的厌恶,因她母亲是插足婚姻的第三者。 她曾是远近闻名的问题少女,不吝于给他制造各种麻烦,激怒他,引他抓狂失控,但没有一次如愿。 他的情绪从不为任何人所动。 于是叶语莺从少女时代一直有个目标 将程明笃拉下神坛,引神明垂眸,再狠狠弃他,逃之夭夭。 她是他的妹妹,也是他永远无法抓握的夜莺,带着满身风雪蓄谋逃离他。 她成功了,成人礼那天,她故意环住程明笃的脖子,借着醉意跟他说哥哥,我可以喜欢你吗。 在她的穷追猛打之下,终究如愿以偿。 叶语莺看到程明笃彻底沦陷于那个夏夜。 她离开的前一晚,笑意嫣然,温柔对他说哥哥,我厌倦了。 从此奔赴国外,杳无音讯。 五年后,程明笃已和程家割席自立门户,稳坐s市投资界第一把交椅。 叶语莺面临事业危机,投资方撤资,为了不让团队努力付诸东流,她不得不归国,在程明笃面前低下头,唤了声哥哥。 彼时程明笃早已不是昔日对她一往情深的温柔白月光,而是个有雷霆手段的业界寡头。 春夜潦烟,他风度依旧,只不过再也不信她的鬼话,将她逼退到桌缘,冷声说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回来见我。 毕竟,我们做过那些事,重逢时就该一起下地狱。 多年后,程明笃像是变了个人,人前光风霁月冷漠疏离,人后则将她拉入无数个无人知晓的夜晚,厮磨到疲累。 两人表面正经工作关系兼兄妹,背地里在暗室中撕扯旖旎。 你就不能动作快点吗?爸妈回来了。叶语莺正欲推开他。 程明笃将她拉了回来,从后方咬住她的耳朵,将她困在房间内,气息温热 那你一会儿可没机会像昨晚那样大声。 传闻科技新秀叶语莺,在国内崭露头角后被陆家小公子穷追不舍。 在那个冒雨归家的夜晚,叶语莺打开密码锁后,还未来得及开灯便闯入了一个熟悉的气息。 他翻身将她按在门框上,耳鬓厮磨,喃喃低语怎么,有我还要找别人? he,sc,伪骨,钓系,极限拉扯,寄养。 男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亲缘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感情描写求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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