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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在火车快要抵达巴格达的时候,那名被捕鼠夹抓住的商人开始向列车经理高声抗议。
他抗议的原因不是因为经理要把他送去警局,而是他脚上的伤开始发炎了。
原本经理当时也是一时气话,毕竟这名商人买了票,本就是豪华客舱的乘客,再加上盗窃也并未成功,他本人又受了伤,所以后续肯定是没办法继续实施盗窃了。
作为一个生意人,经理当然不会把事情做得太绝。
他只是安排列车员随时看着这位行为鬼祟的商人,倒也没做其他的事。
经理在二等车厢找了一名医生,请他过来帮忙。
医生处理伤口的时候,格蕾丝也在看热闹。
她其实并没有仔细地看过这名商人。
究其原因,大概也是因为这个人自己满脸大胡子,还戴着一种可笑的像是异教徒的头巾。
然而,他脚上的伤,带来了一个意外情况,引起了格蕾丝的注意。
格蕾丝发现,这个人的脚上一点茧子也没有,养尊处优得不像个商人。
更加不像个间谍或者杀手。
她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个人的眼睛,逐渐发现了点不同寻常的端倪。
这让她不禁为列车经理的运气鞠了一把同情的眼泪。
“我建议您最好对这位先生态度好一点,相信我,这对您来说,将会是一件可以弥补不幸的好事。”
格蕾丝找到经理,说了这么一番话。
等经理一头雾水地走了,她才对约瑟夫说道:“我可真傻,我早就应该想到的。”
“这的确是件匪夷所思的事。”
对于一位王子来说,需要自己亲自保护的东西是什么?
那一定是一件非常容易损坏,不放心交给其他人的东西。
比如说——文件。
凯曼先生临走前焚烧的东西并没有特殊含义,只不过是为了迷惑别人,让知情者以为他烧掉了文件而已。
当时情况必然十分紧急,所以他逃跑的决定并不在他原本的计划当中,而是临时决定的。
这就代表着,他没办法把自己临时改变的计划通知给其他人。
那个商人并不是凯曼先生的敌人,而是他的朋友——真正的菲
利普亲王。
格蕾丝之所以发现这一点,是因为凯曼先生和菲利普亲王两人的眼睛非常像。
实际上,人的眼睛是最难伪装的部分,尤其在化妆品并没有发展得很成熟的情况下。
而且这两兄弟连瞳色都一模一样。
以菲利普亲王的身份,是不会冒险使用颠茄溶液改变自己的瞳色的。
毕竟颠茄是一种毒药,剂量控制不好,很容易导致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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