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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饭,二老把金条喜滋滋抱了上去,剩下东西都如同破烂一般丢在楼下。
其余人认不出东西,可林曦白认得。
那碎了的骨瓷,可是欧洲皇室御用瓷器。
这样小小两个杯子和一个红茶壶的价格,已经不小于二十万。
至于那几个丝帕,是用冰蚕丝制作而成。
冰蚕丝养在极寒雪地,即使是夏日里,这个丝帕也有股寒凉之意,用来去暑热是最好的东西。
一条丝帕,要价二十万。
林家人不识货。
可大魔王更懂这些人的心思。
在这些东西里,偏偏送上了最不值钱的金条。
林曦白放下筷子,不知隔了多少年和家人的一顿饭,在此刻味同嚼蜡,根本吃不下去,她道:;爸,我先回去了,茶园那边等我伤口好了我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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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宏宇根本不想再见到林曦白,一颗心都拴在楼上呢,他挥手,;去吧去吧,等伤口好了再去上班,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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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青送林曦白出去,在别墅入口,林曦白拉住钱青,;婶婶,那几个东西,都是我心意,他们不要,你都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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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只要是曦白送的,我都高兴。
;钱青抹了一把眼泪,这么多年终于能出一口恶气,心里痛快极了。
林曦白想到了刘英说的关键性的话,问道:;婶婶,今天奶奶说,是兰姨爬上了爸的床?;
;可不就是。
;钱青嗯了一声,反正还没走,索性把她拉在院子里坐了下来。
她慢慢回忆道:;那个年代大家都保守,我家里穷,又帮不上林家,要不是你叔叔对我好,我早就收拾东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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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兰她不一样,原本你妈和你爸就是你爷爷和外公让谈恋爱的。
王兰一心想嫁给你爸,用尽各种手段,终于让你爸的心偏了过去。
那会,你爸还想和王兰结婚,可二位老人哪会乐意,直接把你爸带到婚礼现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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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曦白懵懵懂懂点头。
她好像记得,在王兰的日记里,有这么一回事。
小时候,她读过那本日记。
日记本里婚礼很大,幸福中还透着隐约的一点担忧。
再后来,日记本中的妈妈好像差点发狂。
至于是什么事情,她很确定日记本中没有写。
等到她长大懂事,再想找那本日记的时候,无论怎么样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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