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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的话锋又是一转:“此前我见言公子的打猎本领也是厉害,不知言公子可否猎的到熊、虎之类的凶猛野物。”
“自然这类野物凶狠残暴,向某也只是一问,若是不可,言公子可万万不能冒险。”
——他是看着言夙气质不俗,像是那武林中人。
豺狼虎豹在寻常百姓看来是索命无常,但在武林人士看来却也不过是比寻常家养牲畜凶性一些。
“嗯?你想吃?”
言夙问。
向东家连忙道:“倒也不是。”
其实这类凶物的肉,反倒是没有鸡鸭野兔的味道好。
——即便是声名远扬的熊掌,其实也没多好吃。
只是因为难得,便被吹嘘的如何如何。
当然,向东家是没有吃过的,所以他也是听着盛名之人。
但他提起此事是真的没有想到吃的上面,自然是要实话实说的。
“我想要的,是熊胆与虎骨等,可做药用。”
“不过,若是可以,尝一尝那熊掌的滋味倒也不无不可。”
向东家一副笑呵呵的样子,对着言夙调侃:“就是不知言公子能否让向某一饱口福了。”
“不能吧。”
言夙平淡的说。
——一般人说这几个字,显然会带着几分不确定,可言夙不会,明晃晃的笃定语调。
“它们不来招惹我的话,我不会去找他们的。
又不好吃。”
言夙说的一本认真,旁边一直听着俩人说话的小厮,差点脱口而出,合着鸡鸭野兔等就因为好吃,就活该被猎来吃吗?
——其实小厮自己要是有几块肉,那也是出的喷香。
言夙的理由让向东家实在是不知从何处反驳。
难道为了吃猎野物,就比为了“药物”
猎野物,来的高尚吗?
可事实上,不论是熊胆还是虎骨,这类药物的药效,也有能够替代使用的药草。
言夙的想法自然是没有向东家想的这么复杂,他只是简单而明确的,除了吃和伤人外,不会去找那些野物的麻烦。
——就像当初狼妈妈差点伤了两个崽崽,但看在崽崽没有受伤还吃了它一顿奶的份上,言夙放走了它。
向东家做生意那么多年,不说是指鹿为马,将黑的说成白的,那自认也是有一条三寸不烂之舌的,可偏偏看着言夙,他舌灿莲花的本事就是使不出来。
就可笑的因为一个“不好吃”
的理由,就被拒绝了?
向东家不甘心,一时发不出技能,他就等——反正遇上了言夙的乔迁之喜,他也不好这时候就离开。
一场酒席的时间,他说不定就能想到好的说服言夙的理由。
不好吃就不猎,这算什么理由哦?考虑过好吃的鸡鸭野兔会怎么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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