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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手感
“改天给你抓鱼吃!”
陆长顺摸了摸黑土的小脑袋。
小妮子比他小两岁,是家里最小的。
陆长顺还有一个大哥,名叫陆耗子,刚满16岁,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
为人敦实,却是和耗子这个名字有些不同。
做事勤恳。
要不是有了这个劳力,老父母恐怕已经将小黑土给扔了,又或者卖给黑山府的大老爷当丫头。
总归是个苦命的!
“可惜,我这金手指是个熬时间的主,暂时是没法利用得上了!”
目前陆长顺看得到的好处,就是金手指将自己的天赋用文字表露出来了。
这能让他对未来的规划有那么一点准备。
“上等天赋呢,不好好利用,简直是浪费了!”
“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朝代!”
前身的记忆根本没有朝代的概念。
穷苦山村,每天想的,是如何填饱肚子。
至于王朝是姓王、姓唐、还是姓赵,都和他们没关系。
但有一点,他却是知道的。
那就是,不管在什么朝代,读书人,都是一个十分不错的职业。
上可进入殿堂当官做老爷,下可到账房敲算盘,当个长胡子。
最不济,也能偷偷跑到一些偏僻乡镇,做个黑教书的夫子。
这种朝代,也不需要什么证,生活肯定不会差。
“定了!
就先读书,考个功名!”
上等根骨,三五年考个童生什么的不过分吧?
“我记得,王黑猴家里好像有本书——”
“但想要借来看有点麻烦!”
在这种穷乡僻壤,书籍可是稀罕物。
王黑猴那小子经常把家里的书籍拿出来炫耀,还说和书籍在一起睡,连人都变得有书气了,让一群小伙伴羡慕不已。
只是,别人想瞧的时候,他就一个劲的拒绝了。
“要读书,先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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