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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楼雅间坐定,阿富捧来了茶水,室内茶香氤氲。
靠着花窗坐下,晴朗阳光被窗棂打的细碎,散落在沈若身上模糊掉了麻布衣衫的土气粗糙,显露出一丝贵人般的气质来。
阿富差点儿打翻了茶水,他当了四年多的伙计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穿着麻布衣进珠宝行,还能如此淡定完全不羞怯的。
要是他知道沈若穿来之前那些金店啊,周x福,周x生啥的开的遍地都是,他早就看麻了,阿富就不会有这种感慨了。
而且离得近瞧才发现这乡下来的小哥儿,长得是真好看!
被自家公子压着给人道歉,原本他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但现在却有些磕巴:“那、那个,对不起啊,之前是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
沈若嗯了声,瞧不起谁都不能瞧不起农民!
虽然他不能算是种田的农民,但他骨子里流的就是农民的血,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阿富满脸敬畏,上了茶后就默默退了出去。
蓝帆拿起茶杯小抿了一口,缓道:“现在可以和我说说那个方法了么?”
“不急,我先给你看两样东西。”
沈若卖了下关子。
“蓝公子一定见过不少精美的绣品,眼光自然也是很高。”
沈若先是吹了一波彩虹屁,然后才从怀里拿出叠好的手帕,“我这里有两个绣品,不够精美,但胜在精奇。”
“哦?”
蓝帆被他说的有些提起了兴趣。
他打眼一看就道:“棉布手帕?这可卖不上价,精美的绣品布料也必须名贵,用丝绸,锦缎最佳。”
“是这样没错,但是在丝绸和锦缎上刺绣做出的成品耗时许久,且不耐用。
但是我这手帕却是十分耐用,颜色也算不上丑。”
沈若就知道他一个穿金戴银的大少爷肯定看不上棉布制成的绣品,但他要做的就是让这位蓝少爷改观。
毕竟棉布作为二十一世纪最常见且舒适平价的服装面料,已经是被时光洪流层层筛选淘汰检验过。
虽说这个时代的棉布纺织工业还不够完善,但是和现代那种棉布比起来也许只是吸汗性稍微差了一点。
“你先看看吧。”
沈若将手帕放在罗汉床中间的矮桌上。
蓝帆有些不以为意。
在他拿出棉布手帕的瞬间,蓝帆就已经失去了兴趣。
他懒懒散散地视线瞟过去一下子就被那条金黄色渐变的胖鲤鱼抓住了全部视线。
“这是……这鲤鱼看着就很富贵啊。”
蓝帆拿起来仔细看看,暗自点头。
刚没仔细看,现在有些期待起另外一条手帕了。
他拿起之后才发现,这手帕用的竟然是贴布绣,里面塞了一团棉花,是一个猫咪足底梅花的形状。
白布粉肉垫,让他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揉捏了好几下。
“这个设计很巧妙,是谁想出来的?我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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