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穿越后,我成为了一个流浪儿。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穿进的世界是《雾都孤儿》——永远阴沉朦胧的天气、悬殊的贫富差距、林立的工厂肆无忌惮地排放着各种废弃物、混乱的帮派斗争、以及满大街的流浪儿……
然而路旁的路灯提醒我,这决计不可能是《雾都孤儿》的世界,《雾都孤儿》的背景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但这里的路灯已经进化成为了电气能源供应的形态而非老式的煤油灯。
但这又让我产生了另一种疑惑,作为已经成熟了的电气路灯,它们竟然没还有挂过资本家吗?
要不然,这座城市为何如此赛博朋克?穷人在犯罪巷里如豺狗般彼此撕咬苟命,富人在摩天大楼上臣服于身体的快感日渐腐坏糜烂。
这座城市到处都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的场景,然而这个现象甚至都不算什么,因为随处可见的抢劫,□□,纵火,枪击火并明显更加严重……当然,若是深究下去,贫富差距才是各种乱象的根本原因。
总之,这座城市简直像是集中了人类社会所有的罪恶和黑暗面。
在我看来,这不正常极了。
当我还是幼儿时,我的父母仍健在,我曾试探着向他们问过为什么,他们的回答非常简单。
“这里是哥谭。”
我仍然记得他们回答时的神情:麻木,冷漠至极,理所当然。
即便现在他们的面容在我记忆中已经开始免得模糊不清,他们当时的表情我依然记得一清二楚,事实上,我想我恐怕一辈子我不可能忘记了。
因为太多了,我看到的,听到的次数太多了。
被各种灾难击垮的人会喃喃自语“这里是哥谭”
;偷盗抢劫的人得手后会得意洋洋地嘲笑被下手的肥羊“这里是哥谭”
;帮派老大拿着冲锋枪无差别扫射的时候会畅快地哈哈大笑“这里是哥谭!”
……
他们都喜欢说这句话。
我的父母在破产自杀前都对这句话恋恋不舍——他们向我抱歉,但他们说自己没办法,“因为这里是哥谭”
。
这句话如同是什么言灵一样,让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我讨厌这句话。
他们说得好像哥谭是一个黑不见底的深渊,无声地吞噬着所有的罪恶,或者说,哥谭本身就代表着罪恶。
但在我看来,哥谭就是哥谭,她只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名罢了。
没什么特别的。
但我后来意识到我必须收回刚刚那句话。
在某天哥谭难得没有下雨的晚上,我打开了藏身的垃圾桶盖想要透透气,然后看见了印在天空的蝙蝠印记。
当时我其实并没有意识到什么,我对超级英雄的电影并没有什么了解,最多就是在《复联》最火的时候凑热闹看了下最终大结局,结果显而易见,我这种圈外人根本看不懂剧情,简直一头雾水,所幸大荧幕特效还是赚回了些票钱。
扯远了,简而言之,让我通过一个蝙蝠印记认出蝙蝠侠着实有些为难我,但在报纸刊登一系列蝙蝠怪人的事迹,为他取名蝙蝠侠,甚至报道了蝙蝠侠和小丑爱恨情仇的故事后,我再搞不明白我身处的环境,那我就是傻子了。
但也仅限于此。
我对蝙蝠侠的了解仅限于这个ip的名字,如果有人告诉我蝙蝠侠其实出自漫画而非电影我会大吃一惊,事实上,我更加耳熟超人的名号而非蝙蝠侠,毕竟“超人”
这两个字已经被滥用到成为日常用语的地步。
我对小丑的了解倒是多点,多亏那部大火的《小丑》,号称揭露了美利坚底层人民的困境,虽然我看完并不这么觉得。
(开什么玩笑,什么时候广大底层人民能被这种小丑角色-->>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关于末世重生后断情绝爱死命囤货(独立女主文重生空间囤货狂未世独行偶尔会组队。)(未世地震,海啸,极寒极热酸雨僵尸病毒变异动植物)重生前的李珂作为一个私生女兼拖油瓶,从爷爷去世,奶奶生病后,就开始寄居在舅舅家里。等到舅舅意外去世,舅妈便再也容不下她的存在。李珂来到了有钱的妈妈的身边,但妈妈有自己的的孩子,而且只允许李珂以阿姨称呼她。李珂不在意这些,她只想快点长大,存钱,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不再被他人赶来赶去的家。可是未世来了,她看不透虚假的亲情,以为自己终于被需要,为了他们冒出各种危险出去找物资。直到,她渐渐心冷,最后更是被的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出卖,李珂才知道,有些东西,一开始没有,以后也不会有。那个男人即欺负她,又保护她,带着她在未世寻找生机,也教会她如何自保杀人,在她终于情动的时候,又将她抛弃在原地,消失不见。只剩李珂自己,在末世中步步挣扎。重生后的李珂,第一步就是找到爷爷给自己的转运珠,认领了神秘无边的空间。看着楼梯间里自己的床柱子里的四百多块钱,李珂的囤货之路任重道远还好,虽然自己没有钱,但她的(继父)姨夫和(母亲)阿姨有钱啊!她亲爱的哥哥姐姐,妹妹弟弟,他们认识的二世祖都很有钱啊!...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起点精品PM小说现实向 目前已有240万字数,很是肥美慢热类型,欢迎各位书友老爷长期阅读 QQ群1群8209804112群83240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