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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成为了一个流浪儿。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穿进的世界是《雾都孤儿》——永远阴沉朦胧的天气、悬殊的贫富差距、林立的工厂肆无忌惮地排放着各种废弃物、混乱的帮派斗争、以及满大街的流浪儿……
然而路旁的路灯提醒我,这决计不可能是《雾都孤儿》的世界,《雾都孤儿》的背景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但这里的路灯已经进化成为了电气能源供应的形态而非老式的煤油灯。
但这又让我产生了另一种疑惑,作为已经成熟了的电气路灯,它们竟然没还有挂过资本家吗?
要不然,这座城市为何如此赛博朋克?穷人在犯罪巷里如豺狗般彼此撕咬苟命,富人在摩天大楼上臣服于身体的快感日渐腐坏糜烂。
这座城市到处都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的场景,然而这个现象甚至都不算什么,因为随处可见的抢劫,□□,纵火,枪击火并明显更加严重……当然,若是深究下去,贫富差距才是各种乱象的根本原因。
总之,这座城市简直像是集中了人类社会所有的罪恶和黑暗面。
在我看来,这不正常极了。
当我还是幼儿时,我的父母仍健在,我曾试探着向他们问过为什么,他们的回答非常简单。
“这里是哥谭。”
我仍然记得他们回答时的神情:麻木,冷漠至极,理所当然。
即便现在他们的面容在我记忆中已经开始免得模糊不清,他们当时的表情我依然记得一清二楚,事实上,我想我恐怕一辈子我不可能忘记了。
因为太多了,我看到的,听到的次数太多了。
被各种灾难击垮的人会喃喃自语“这里是哥谭”
;偷盗抢劫的人得手后会得意洋洋地嘲笑被下手的肥羊“这里是哥谭”
;帮派老大拿着冲锋枪无差别扫射的时候会畅快地哈哈大笑“这里是哥谭!”
……
他们都喜欢说这句话。
我的父母在破产自杀前都对这句话恋恋不舍——他们向我抱歉,但他们说自己没办法,“因为这里是哥谭”
。
这句话如同是什么言灵一样,让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我讨厌这句话。
他们说得好像哥谭是一个黑不见底的深渊,无声地吞噬着所有的罪恶,或者说,哥谭本身就代表着罪恶。
但在我看来,哥谭就是哥谭,她只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名罢了。
没什么特别的。
但我后来意识到我必须收回刚刚那句话。
在某天哥谭难得没有下雨的晚上,我打开了藏身的垃圾桶盖想要透透气,然后看见了印在天空的蝙蝠印记。
当时我其实并没有意识到什么,我对超级英雄的电影并没有什么了解,最多就是在《复联》最火的时候凑热闹看了下最终大结局,结果显而易见,我这种圈外人根本看不懂剧情,简直一头雾水,所幸大荧幕特效还是赚回了些票钱。
扯远了,简而言之,让我通过一个蝙蝠印记认出蝙蝠侠着实有些为难我,但在报纸刊登一系列蝙蝠怪人的事迹,为他取名蝙蝠侠,甚至报道了蝙蝠侠和小丑爱恨情仇的故事后,我再搞不明白我身处的环境,那我就是傻子了。
但也仅限于此。
我对蝙蝠侠的了解仅限于这个ip的名字,如果有人告诉我蝙蝠侠其实出自漫画而非电影我会大吃一惊,事实上,我更加耳熟超人的名号而非蝙蝠侠,毕竟“超人”
这两个字已经被滥用到成为日常用语的地步。
我对小丑的了解倒是多点,多亏那部大火的《小丑》,号称揭露了美利坚底层人民的困境,虽然我看完并不这么觉得。
(开什么玩笑,什么时候广大底层人民能被这种小丑角色-->>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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