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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恃无恐(第1页)

对面的老头在上下端详眼前黑瘦的男孩,男孩身上的穿着虽然有些脏乱但异常繁复,还有他从没见过的鞋子,看来小萨苟这些年过得相当不错,却不知道为什么要跑来上河村投奔爷爷。

“唉!

过来吧。”

老头冲王凯招手,他倒没太怀疑这男孩的来历,不是自己人不会知道村子的具体位置。

王凯跟着走过去。

本村穷乡僻壤,村民们看着一个个跟野人一样,其实民风很淳朴,毕竟村里不愁吃喝,所以虽然排外,但心地都不坏。

王凯就算不骗村民,村子里的人也大概率会接受他,毕竟上辈子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村里人也收留了他,只不过他当初作为流浪汉吃了很多苦,现在能跟村子里的人沟通,撒点善意的谎言,村里人应该也不会跟他计较。

凯因的到来对于老头来说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他自己的女儿前几年嫁出了村子,现在自己一个人住在村里,哥哥的孙子来投奔,他很乐意照顾,倘若不是村里不能随意让外村人成为一员,他还想让这孩子以后就留在村子里别再走。

贪心不足肯定是不合适的,王凯给村里人说得也很清楚,自己就在村里住两三年,平日会给村里人做活赚点口粮,等稍微长大点有生存能力就离开村子到外头讨生活。

王凯这么识相,村里人对他感官也不坏,萨坎老头原本继承了哥哥的小屋,不过一直没住,现在收拾一番让刚好让萨苟的孙子凯因住。

村里人没怀疑眼前黑瘦小子的来历,他衣服厚实保暖,还穿着漂亮的鞋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能说一口流利地道的本村话,能把老萨苟跟村子乡亲的关系说得清清楚楚,不是自己人不可能知道得这么仔细。

王凯很有主人翁精神,他压根没把自己当外人,所以老头打扫屋子的时候他跟着一起打扫,当天下午就在外头采到了蓬松的干草为自己弄了舒服的草铺,屋子里也点起了篝火。

相比起上辈子住在漏风的破烂谷仓,现在的生活堪称舒服,饭点到了,老头端了煮参薯过来,王凯端木碗硬着头皮喝下肚。

“参薯”

这个词还是王凯当初自己翻译的,说的是本地特产的一种土豆似的作物,第一年种下地以后像草本植物一样结出块状的根部,第二年则会消耗掉根部储存的养料长成树木,木质坚硬的参薯树是本地山坡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薯也是本村人最主要的口粮。

直接煮熟的参薯实在太难吃了,酸涩粗糙难以下咽,上辈子王凯跟村民们把参薯切成小片三蒸三晒然后炖在肉汤里吃,去掉苦涩味道吸收饱满的肉汤汁,味道堪称一绝。

刚过来,有的吃已经很棒了,洗干净木碗送还给老头以后王凯帮着老头捡了些柴火,他可不能仗着自己是来“投奔亲戚”

的就真躺着准备吃人家的用人家的,那不合适。

王凯忙里忙外收拾新居,村里人也对他充满好奇,远远看他忙活,就像看什么奇怪动物一样。

上河村常年都被河水和大雪封闭,村里许多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这里,骤然看到外来的人,穿着奇怪的衣服,真比野兽还新奇。

村里寡妇的儿子也在他们中间,他吮吸着拇指偷看王凯,每次王凯的视线从他身边扫过,他都露出害羞的笑容。

喔,对了,寡妇的儿子也就是王凯刚到村外时碰上的那个光屁股小男孩。

王凯说的寡妇是这村里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她没有名字,丈夫死以后寡妇就是她的名字。

寡妇会搓细麻线织布,她手艺不太行,布质量很差,再加上身为外来户,丈夫去世以后不受村里待见,带两个孩子日子过得很艰难。

寡妇自己带着两个孩子,大女儿九岁,平日里总是跟在她背后,会帮她做点力所能及的活计,小的六岁,总挂着鼻涕,看到别人吃东西的时候就站在远处羡慕地吮吸指头,直到姐姐拽着他的耳朵把他带走。

其他小孩子王凯其实也都认识,不过他们对陌生人还怀有着警惕心,不像寡妇的儿子,姐姐忙的时候他就跑过来蹲在树底下,歪头看村外来的怪人在干嘛。

“嘿,别看了,找你姐姐去!”

眼看天色晚了,寡妇的儿子还在那看他,王凯忍不住驱赶他。

那孩子听到他的话,咯咯笑了两声,撒脚丫子跑了。

王凯关上不算牢靠的木栅栏躺到草窝里休息。

正常人从文明社会来到穷乡僻壤的村子里肯定吃不香睡不香,害怕臭虫虱子,害怕细菌病毒。

王凯不害怕。

过石门的那一瞬间王凯就知道自己跟以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他已经经过了某种力量的“扭曲”

和“改造”

听起来有点玄乎吧?

简单说,除了王凯,任何活物直接过石门都是死路一条,不光包括王凯身体表面的那些细菌、寄生虫和微生物,也同样包括他体内原本的一切共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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