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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晨。
申城市,城南球场。
这是一座公众球场。
两个身材高大的少年,迎面对峙。
秋风起,落叶纷飞,天地间一片萧条!
戈锋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对手,长发在风中狂乱地飞舞,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杀气!
只有在篮球场上,他才能体会到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
戈锋两只手娴熟地在倒着球,脚步快速地移动。
面前的对手弓着身子,重心压得很低,随时准备抢断他手中的篮球。
戈锋嘴角微微一撇,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他的右手突然一挑,球向对方头顶飞去,那少年急忙跳起封盖,球堪堪擦指而过。
戈锋闪电般地从他身边滑过,在他身后捞到皮球
,身体腾空而起,双手高举篮球,向篮网滑翔而去。
此刻的他,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御风飞行。
“砰”
地一声,他重重将球灌入篮筐,双手挂在筐上,身体就势弓了一下,轻轻落地。
“你输了,”
戈锋冷冷地说,“100块拿来。”
少年歪着脑袋看着戈锋,仿佛看侏罗纪恐龙似的。
他,关峥谷,jc市枫陵高中校队主力中锋,竟然屡屡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街球小子。
对于视篮球为生命的他来说,真是个幽默的讽刺!
关峥谷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衣衫敝旧,神情倔强冷傲,一年前自己来这里练球时见到他,他就是这副样子。
“打一场,输的付100块。”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关峥谷每到周六都会赴这个100块赌约,一年来,他在高中联赛中所向披靡,称霸篮下,但在这片场地上,却从没有赢过这小子一次。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关峥谷取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交给了戈锋。
他每月的零花钱,至少有三分之一要被这小子赢去。
他就不明白,这小子那些层出不穷的花招都是从哪儿学来的,自己十年苦练的扎实功底,在他面前似乎不堪一击。
他那些怪异的招数如果在正式比赛中,可能华而不实,甚至贻误战机,但一对一和他对垒,却偏偏挡不住他神鬼莫测的妙着。
“两个小鬼,刚才在这儿打球了是吧?”
六七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了过来,一个个奇装异服,痞气十足。
为首说话的那个满脸横肉,脖子上挂着根手指粗细的项链,黄澄澄的,也不知是真金还是假铜。
可笑的是他的发型,两边光秃秃的,只有中间留了一道菜畦式的黄毛,根根竖立,离远看仿佛西瓜皮上粘着根香蕉似的。
“这里是战狼帮的地盘,在这儿打球要交场地费。
100块拿来。”
黄毛看见了戈锋捏在手中的钞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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