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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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孤儿(第1页)

()粱府内,一场最后的秋雨淅淅沥沥落满满阶的石板,一处窗开得正是时候,恰恰对着积水顺着廊檐悄然漫开的涟漪,“啪”

亲昵亲吻窗纱,暧昧又回旋。

粱麦刚熄了烛火,方才可是骑这她那“火雷”

回来,周身暖意,心里也亮堂堂。

说起这火雷啊,哦,在晚宴前还是元沥的“汗血宝马”

,可被沈之泽以回报之恩送给了她,粱麦本就对它痴迷已久,可眼前到了手,始终还是放不下,说服自己道是往后有些什么可还的却也是要还了这个重大之礼。

便放下心中的纠结万分,只顾盯着那漂亮毛发的小马驹。

“那,我就收下你这礼了,只是因得你用了元氏的承诺这么大一个礼换来的,我却泰然的收下,岂非却之不恭。”

粱麦长长眼睫垂下,苦恼想了好一阵,似是有了想法,还是壮起勇气道。

“只能用我的一个承诺再承允你了,只是虽不大抵得元沥的承诺,可你日后若是要兑现,我也定会赴汤蹈火的!”

最后那“赴汤蹈火”

特地咬重了音,也为她能安心收下这小马驹做个铺垫的,也彰显得她是个颇为“重情重义”

之人。

“如此也好。”

沈之泽开口语调极为温柔,因得靠的近了些,清冽的男子气息不经意间染上了她鼻息,粱麦听到此言,却是打的十万个愿意。

“如此甚好,沈公子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你要有什么事大可找我。”

粱麦一双杏眼弯弯,话中意思虽听着浅薄,神情却极为认真。

粱麦这刚认识的兄弟,又问了她个颇为为难的问题。

“那么粱姑娘,这汗血宝马你可想好了名字?”

她往日里也是养的几匹马匹的,在后院马圈里,为了给他们些匹配的名字,也就随着父亲叫道,赤练、闪电、火凤、雷风、铁玄。

可巧了这些名字都被父亲取了去,现下让她回答起来的确是有些强人所难,可在新认识的兄弟面前确实不太能丢了面子。

“嗯,我心中已有了主意。”

沈之泽表现出一副洗耳恭听模样,粱麦伸出手十分小心拂了下这马的脊背,自然而然答道。

“我觉得可叫它火雷。”

粱麦似乎感觉不到这马忽的脊背一凉,一双眼怕是瞪得比铜铃还大,鼻腔猛得喷出一腔。

“哎!

沈兄,你看火雷十分欢喜它的名字。”

沈之泽也伸出手拂这这马的马脊,一下接着一下十分有规律,含笑只答。

“却是如此,火雷,十分欢喜。”

第二日,街头巷尾的确还是传着沈之泽的簪花郎成名诸论,可更为劲爆的茶烟饭后谈文,便是簪花郎用了元氏一族的承诺换了世子的一匹“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虽贵重,可元氏的承诺可不是区区一匹汗血宝马就能够相抵的,闻着皆纷纷赞赏,沈之泽乃是不贪不欲之人,可堪为簪花郎第一人。

这簪花郎第一人一出,沈之泽又被爆出身世,此言传至一条最破旧的嗓门最大的李寡妇。

酒楼茶馆又纷纷编出一场场座无虚席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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