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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看见好的东西,明明知道比不上,但总会不自觉的拿来对照。
他的手真的说不上好看,常年干活,手背上满是或深或浅的疤痕,纵横交错,手指粗糙,掌中也满是厚茧,指尖和指甲缝里也不干净,那是常年被草汁浸染,洗也洗不掉的颜色。
家里就一个碗,三个人轮流吃。
方子晨是最后一个,吃着吃着就要吐了,赵哥儿见他吃个饭脸色难看得要命,问:“是煮的不好吃吗?”
方子晨皱着眉,苦大仇深的道:“这粥苦,而且还有一股子难以形容的怪味。”
他知道野菜没油没盐煮出来味道肯定不会太好,但实在没有想到能不好到这个程度。
之前学校组织一次下乡学习活动,他亲眼见过一老乡喂猪,其实很简单,就是割了红薯藤,伴着点玉米面,倒到猪槽里,那老母猪吃的可香了。
猪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人家挺能吃苦的,方子晨心道。
赵哥儿想了想,起身出去,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拿着根洗过的树枝,他用树枝从油罐里挑了一块花生大的油脂,放到碗里搅了搅:“这样应该会比较好吃。”
油脂在微热的粥里融化,飘出一股肉香。
粥确实变好吃了些。
但也没好吃到哪里去。
方子晨叹了一口气。
要不是穿越这一回事,他这辈子都体验不到这种生活。
吃过饭,家里也没什么活儿干,赵哥儿很少有闲的时候,这会一停下来,总感觉不安,最后见方子晨和乖仔都出了厨房,他便像个门神一样,站在厨房门口,不知所措。
他似乎对门口情有独钟。
乖仔蹲在屋檐下数蚂蚁,他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从来都不会到处乱跑,赵哥儿下地干活的时候带着他,他小小个的,做不了什么,就去田埂边上摘野菜,这会儿赵哥儿不忙了,他不知道要干什么,也不敢凑到方子晨跟前去,只能在赵哥儿视线范围内自个儿玩蚂蚁。
方子晨走到台阶上,一屁股坐下,他对着赵哥儿招招手,赵哥儿愣愣的看着他,有些呆,瞥见他那模样,方子晨没心没肺的笑起来:“过这儿来坐啊!
站着不累?”
赵哥儿过去了,坐在另一边。
方子晨指指乖仔,凑近了些问赵哥儿:“你这个是儿子还是哥儿啊?”
赵哥儿闻言有些诧异的看着他,过了一会才道:“儿子。”
方子晨有些搞不懂:“那马家他们怎么不把孩子留下,还让你带着……改嫁。”
赵哥儿语气出惊人:“他不是马家的孙子。”
几乎是话音刚落,他就见方子晨愣怔了一会儿后便用一种难言的目光看着他。
方子晨确实是有点没反应过来。
什么叫不是马家的孙子。
稍微整理一下,逻辑应该是这样,他是马家的儿夫郎,生的却不是马家的孙子,那就是···
方子晨有些震惊地看着赵哥儿迟迟说不出话来,感觉自己娶了个了不得的人。
赵哥儿看着乖乖的样子,没想到……
他摸摸自个的头,问:“赵哥儿,你看我这黑色的头发好看吗?”
头发是千篇一律,除了长短柔糙,实在没什么好评价的。
方子晨委婉的说:“我就觉得黑色的和我比较配,我不想这玩意儿以后有一天会变成绿色的,你懂我意思吗?”
这话没半个脏字,但也不够含蓄,赵哥儿虽大字不识几个,但脑子是没问题的。
村里谁不在背后说他偷人,马家当初为了留着他干活,硬生生说孩子是马家的,但这事禁不住推敲。
他怀孕那段时间马汶正在外头跑货,压根就没在家,而且自家人自家知道,他跟马汶就没同过房,孩子是不是马家的种,马家人懂。
他们之所以硬生生忍了这口气,不过是怕他被传出‘偷人’的事后被打死,家里的活没人干,养了十几年,都还没把他压榨干净,怎么可能让他白白去死,就是这么想着,他们才会帮他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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