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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去警告贝利斯,攻击了贝利斯的出身与阶级,声称我与他离开,我会因为他死在外面的世界。
我哥哥说得太严重了,我并非我哥哥所言,无法在外面世界生存。
我12岁拥有第一项科技专利,每年的对外授权费用是30万金卢年整。
13岁,14岁…直到17岁,每一年我都有小作品诞生。
17岁那年,属于我个虫的对外授权费已经达到了近千万。
千万对罗斯不过九牛一毛,但用以维持我的生活并无问题。
我17岁的时候,合众盟已经有很完善的安保体系,每一个宜居星球都匹配着最严格的警务系统,每一座高等城市的公共场合都安置了最完善的抑制喷雾设施,合众盟所有星球城市都适合雌虫与雄虫同时出行…在那时的我眼中,我并不觉得我和贝利斯去往其他星球定居生活,远离罗斯,会是什么…什么,不符合我身份阶级的掉价事情。
但贝利斯……嗯,他的常识开蒙是罗斯家族的仆从教育,他根深蒂固地认为罗斯是旧派豪门,放在更久远的12-14世纪,罗斯是住在王城一环内的大贵族。
天啊……贵族这称
谓早在19世纪末就废除了。
…
嗯?有。
刚成年那会,我的确恨过贝利斯。
不,当然不是恨他的出身与不告而别。
我恨他不够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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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
阿努什卡推开主卧办公室的门,颈口与脸上刮着几滴汗珠,轻喘着气,耳侧戴着一个开会用的蓝牙耳机,他直直看向办公桌后的银发身影。
时寸瑾刚结束工作,正垂眸交握双手,舒展手指,缓解关节僵硬的疲劳。
他抬眸望向门的方向,弯弯眼睛,“晚上好,今天回来很早啊。”
阿努什卡盯着时寸瑾,耳朵涨热,胸腔翻滚无数复杂情绪与疑问。
未来?天啊,未来。
足有10秒,他们只是对视,无人开口。
时寸瑾的眼神在阿努什卡的工作耳机上一扫而过,他双掌手指交抵,静待这位年轻的、敏锐的军总长发问。
时寸瑾今夜写出灾难细节,已经做好了解释准备。
但。
“……莫奈沙·罗斯喜欢伴侣学狗。
你有这个癖好吗?”
年轻的,敏锐的军总长问。
他选择避开,固守对伴侣应下的承诺。
不问,不究,不利用。
“……?”
时寸瑾表情冷静,冷静到有点冷漠了:“没有。
我不喜欢养宠物。
并且,莫奈沙·罗斯没有让伴侣当狗的癖好,那只是一种文字比喻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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