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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卿回乡了?”
难得一日,阳光正好。
西首门外高粱河畔,朱允熥手拿折扇身着儒服缓缓前行,数名臣子小心的护在左右。
“己回去了!
按您的吩咐”
尽管阳光正好不烫不晒,但朱高炽还是一头密密麻麻的汗珠,说话的都带喘,“羽林卫派了一旗的骑兵护送,沿途驿站也都快马告知,必须多备冰块。”
“哎!”
朱允熥点点头,忽停足矗立,心不在焉的看着眼前的美景。
高粱河贯穿北京,从西山流经各处,最后入什刹海。
早在元代时,这条河就是皇室王公贵族喜欢游览的御河,两岸河畔宛若花园,更不乏亭台楼阁名刹古寺。
正值盛夏明媚之日,正是游玩好时。
狂放不羁的书生公子,肆意欢笑,或就地品茗或煮酒啜饮,甚至有歌姬在旁,素手抚琴熏香雅歌。
也有那结伴而行带着奴仆的大户人家小姐们,凑在树荫下捂着嘴说说笑笑。
每当俊美的少年纵马路过,她们便会报以既羞涩又大胆的目光。
“迁都这些日子以来,朕倒是偶尔会想起南京之美!”
谁都能听出来,皇帝的心绪有些不佳,即便是出来溜达,也颇有几分强颜欢笑之意。
朱高炽闻言笑道,“要说美,还是江南!
臣记得年幼时第一次去南京,跟着舅父去芦花荡芦苇深处海天一色。”
“你是不是不喜欢这儿?”
朱允熥忽然问道。
朱高炽微微怔了下,而后笑道,“不瞒您说,臣是生长于斯哪能不喜欢!
不过相比之下,臣是更喜欢江南!”
说着,抹了下额头的汗,“这地儿太干了!
尤其是夏天,又晒又热又干又燥,让人心里发慌”
“若是在南京,不管多热的天,臣一碗冰镇酸梅汤,一把扇子,屋檐下能呆大半天!
可是在这儿臣就是热锅上的蚂蚁,怎么都待不住”
“你呀,就是胖的!
要控制饮食”
说着,朱允熥的面容忽然沉重起来。
因为他猛的想到一件事,这胖子也不是高寿的人!
而现在这个时间段,永昌十七年,跟原时空的永乐二十二年,相差己经不远了!
“皇上您?”
朱高炽让朱允熥的目光看的心中发慌,额上的汗也越发的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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