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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泡泡是容易碎的,那阮亭的泡泡融时间久了也破了,所以他好像有那么一瞬的格格不入。
他也喜欢疯狂,他甚至在格拉上学的前些年都过得很自我,也很不痛快,很闷很燥。
直到李尧拉他走进来看看他的世界。
可是李尧的世界是复杂的,缤纷多彩的,也会有灰暗,不太能见光的。
他突然发现,李尧太适合这样的世界了。
他就该在这里,做他的所谓的没人看的电影,玩他的摄像机,养一只在热带国家才会养的蜥蜴。
然而呢,阮亭想到李尧的家乡,他问过李尧南方的雪。
他似乎明白,李尧才不该回那狗屁的南方,那里已然不是他的世界,那里已经无他生存之地。
想到这,他的眼睛好酸。
像早期他不爱吃的芥末洋葱味薯片,熏得他双眼发麻。
他可能喝多了,不知为何坐在电子琴的三角椅上,这是驻唱台的角落,他把自己的眼睛捂住,低着脑袋,情绪到达前所未有的低谷。
“阿迈要不要再喝两杯?”
耳边响起路路的话,有些远,被叫的李尧没说话,路路好像在说两句话,走远。
路路这样叫李尧,用中文说出阿迈总有些性感。
阮亭轻轻在嘴里嘀咕出阿迈,他重复了两遍,唇齿上下打架。
“你叫我?”
他马上抬头。
李尧正半弯着腰看他,倚在他面前的电子琴键旁,嘴角是浅浅的酒窝。
他又很快低头捂住脸。
李尧应该醉了,他感到发顶被一双宽大的掌心充满热度地抚摸。
他控制不住肩膀发抖,又喊阿迈哥。
他喜欢这个称呼。
李尧就这样安静地不断地抚摸他的毛发,似乎低头看着他。
这只手或许未充满任何情绪,不过是将他视为小孩一般,平复他的状态。
可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阮亭想,倘若让他放弃自己不值一提的情感放任对方自由,他大概会选择妥协。
他本就是在英国度过虚晃时光的学生,这一时的、毫无计划的一腔热忱,已经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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