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桑酒进了望月楼,没走几步就看到二楼池炎在对她招手,“陆道友这里!”
封霖也随后走到池炎旁边,含笑朝她打招呼,“快上来,今日我请客,酒菜管够!”
封霖订了个雅间,而且这次是只属于他们三人的私人聚会,谁也没带外人,便也都格外自在。
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陆桑酒和封霖听池炎咋咋呼呼的说,但他也的确很有讲故事的天赋,什么事到了他口中,都显得格外有趣。
陆桑酒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往日里那不得不装出来的乖巧便也悄然散去,更多的显露出本性来。
麻烦,便是在这个时候找过来的。
雅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敲响,打断了几人的对话。
池炎皱眉,“谁啊?什么事?”
门口的人却并未应答,只继续敲门。
“嘶,烦不烦。”
池炎有些不耐烦的起身去开门,嘴里还嘀嘀咕咕着。
“敲敲敲,敲什么敲?问你什么事又不……”
说到一半,池炎看清外面的人,不禁顿住,语气不怎么好的说道,“怎么是你?”
陆桑酒好奇看过去,便见池炎也在让开身子回头看她。
陆桑酒顿时与门口的人目光相遇……哟呵,竟是叶枝瑶。
有时候陆桑酒真心觉得,她跟叶枝瑶之间可能就是天生敌对,不止她针对叶枝瑶,叶枝瑶似乎也有所感应,对她尤为关注和在意。
否则也不会一次又一次的在她这里吃了亏,还非要一次又一次的凑上来了。
但她一直没有撕破脸,陆桑酒也不愿意来担这个恶人的名头,两人便一直这般僵持不下。
明明心里都厌烦极了对方,表面却还非要粉饰太平。
这会儿看着叶枝瑶站在门口,陆桑酒移开目光,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酒才道,“叶师姐这是专门来找我的?呵,这耳目倒是够灵通的。”
叶枝瑶听她这讽刺的语气,只抿了抿唇没说话。
见没人开口让她进,她便干脆自己走了进来。
池炎和封霖也都与叶枝瑶打过交道,大概知道她什么样子,都很看不上她。
但是人家冲着陆桑酒来的,他们倒也不好开口赶人。
叶枝瑶走到陆桑酒跟前,又是一贯那副委委屈屈的模样,“陆师妹……上次酒楼的事情之后,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当面解释一下,我总觉得你对我好像误会很深。”
“但是后来我去找过你,才知道你没在慕仙镇了。”
“今日恰好听朋友说见你来了这里,这才特意找了过来……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陆桑酒扯了扯唇角,“这里都是我朋友,也没有你的观众,叶师姐这是表演给谁看呢?”
“而且我们两个之间是不是误会,大家心里不是都清楚吗?”
叶枝瑶顿时面色落寞,“我是诚心想与陆师妹和解的,你又何必咄咄逼人呢?”
见陆桑酒没有接茬儿的意思,她微微咬唇,这才又道,“另外……我这次来,是还想与你说一些关于顾诀的事情……”
她瞥了池炎和封霖一眼道,“只是这里似乎不是很方便,陆师妹可否移步与我去外面听我说几句?”
陆桑酒却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既然是顾诀的事情,你不找他去,为何要与我说?”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