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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中,秋芜才考完娇娇千字文的前二十四个字。
娇娇懂事可爱,又聪明伶俐,除了一个“昃”
字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外,其他字都能对答如流,被秋芜好一通夸赞。
娇娇倚在秋芜的腿边,甜甜笑着,脸上又有羞涩的红晕,看起来可爱极了。
宋七娘从屋里出来,肩上挎着个不大的包袱,手里则有几个大小不一的粗陶罐子。
娇娇一转头看见母亲,立刻小跑着上前,踮起脚尖从母亲手里接过两个小罐子,乖乖地放到搁在小院子里的那张榻上。
“收拾得差不多了,本也没多少能带的,这样一个小包袱正好,不引人注目。”
宋七娘摸摸女儿的小脑袋,又将肩上的包袱放到榻边拍了拍。
三日前,秋芜向她提出,可以带上她和娇娇一起离开京城,往后找一个小县城,三人相依为命过日子,问她愿不愿意。
跟着一个认识不过十几日的娘子离开这儿,从此一起度日,听起来实在有些冒险。
不过,宋七娘一向性情直爽,不喜瞻前顾后,经这些日子的相处,对秋芜的为人也有了几分了解,再加上同病相怜,不过考虑了两个时辰,便点头答应了。
她本就有将来离开京城的打算,如今有机会,即使听起来有些冒险,也想试一试。
今日就是她们商议好的要出城的日子。
“也好。
只要咱们能顺利离开,缺什么,以后慢慢添置就好。”
秋芜看一眼七娘的包袱,点头表示赞同。
起初,七娘虽愿意与她一起走,却不愿接受她的钱财。
是她说,七娘帮了她,本就应该得到更多报酬,况且,既要相依为命,便不该计较这些,这才说服七娘。
她没有行囊,唯一引人注目的,就是这张脸。
这几日,七娘托隔壁于婶家的两个儿子外出时,看看城中的情况。
于婶一家好心,与七娘做了数年邻里,多少知道七娘的情况,多亏她两个儿子在,这才为七娘母女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于婶不疑有他,只当她害怕被人查到是黑户,等两个儿子看完回来,便将城里的情况说了说。
城中街坊间,不见有太多官兵巡视搜查,但每处城门却都增加了把守,所有要出城的人,都要经过严格查验,才能被放行。
秋芜听后,一时有些不确定。
过了整整半个月,城门依然把守严格,她不觉得元穆安会在自己身上费这么多工夫,也许,真的如百姓们说的那样,官兵们是在查突厥来的细作。
但不论如何,她都不能冒险。
为了能不那么引人注目,她便让七娘替她稍稍遮掩一番。
七娘是戏班出身,从小就会扮各种扮相,练就了一手技艺,总能遮盖几分。
“咱们是要出门,不像在戏台上唱戏,妆容应该越自然越好。”
宋七娘将秋芜额角的碎发统统别到耳后,仔细端详着她的五官:“五官相貌难改,很容易就被人看穿,我只能从肌肤上稍做手脚,让不太熟悉你的人没法很快认出来。”
她说着,从几个罐子里找出要用的脂粉颜料,仔细调好色,在手上试了试,这才小心地往秋芜的脸庞、脖颈、双手上涂抹,直抹到完全看不出原本的肤色,没有一点遗漏的地方。
接着,她又在秋芜的脸上点几处细小的斑点,画几道淡淡的纹路,顿时让秋芜看起来年长了岁。
“好了。”
她再三检查,确定无误后,才收起那些罐子,叹了声,道,“你生得美,如此也只能暂掩光华,叫你不那么出挑罢了。”
秋芜笑了笑,起身进屋,对着有些粗糙的铜镜照了照。
镜中的脸虽还是熟悉的,可变深的肤色和发紫的唇色让她整个人忽然黯淡了许多,若不细看,很难发现五官之间的秀丽与精致。
“够了。”
她满意地起身,查了查贴身藏着的银票和那日买的文书,与七娘母女一起离开这片民居,雇了一辆马车,朝南城门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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