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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他便找到了原因,出发之前,在怕死的心理作祟下,他一连穿了三副盔甲在身上,重是重了点,但这三件盔甲的防备能力不亚于前世的防弹衣。
现在这三副盔甲发挥了作用,救了他一命,——也许还不止救了他一命。
方铮一边策马飞奔,一边扭头看着身后越来越少的禁军士兵。
追兵的杀喊声此起彼伏,方铮和禁军们仿佛已陷入四面楚歌的绝境。
不能再这样跑了,大家迟早会死得干干净净。
方铮转过头大声命令道:“大家分头散开!
最好把马扔下,钻进城里一些小巷子或民家,等待机会再跑!”
一名禁军大声道:“不行,将军!
皇上命我等保护你……”
方铮突围时的英勇形象已深深的映在了士兵们心中,所以叫他将军叫得理直气壮。
“保护个屁啊!
老子如此英勇,用得着你们来保护?赶紧滚!
有多远滚多远!”
方铮大怒道。
顾及禁军士兵的性命是一个原因,一群人跑在一起,目标太大,城内的叛军见了肯定会围追堵截,大家生还的几率会非常渺茫。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方铮认为自己落单的话,也许跑出城去的希望会更大,趁着乱劲浑水摸鱼是方铮的强项,如果一群人跟着他的话,他肯定没有施展特长的机会。
禁军军纪森严,令行禁止,既然方铮这么吩咐了,众士兵不敢多言,纷纷急促的道了声保重,然后各自散开,扔下了马,徒步窜进了大道两边的民巷之中。
方铮打马朝前又奔了几十丈,然后勒停了马,耳中听得喊杀声渐近,赶紧将马扔在了路边,猫着腰像一只进农家偷鸡的黄鼠狼似的,飞快的窜进了一条不知名的小巷。
方铮在小巷中边跑边脱掉了身上插满了箭支的盔甲,脱得只剩一件外衣后,人已经消失在一片连绵繁复的民宅之中。
方铮打马朝前又奔了几十丈,然后勒停了马,耳中听得喊杀声渐近,赶紧将马扔在了路边,猫着腰像一只进农家偷鸡的黄鼠狼似的,飞快的窜进了一条不知名的小巷。
方铮在小巷中边跑边脱掉了身上插满了箭支的盔甲,脱得只剩一件外衣后,人已经消失在一片连绵繁复的民宅之中。
现在的方铮心中很得意,进了这一片小巷繁杂的民宅,自己的安全就能保证了。
由于方铮曾因为纵火烧了自己的房子,被满城的百姓追杀喊打,当时他像一只过街的老鼠般惊慌逃窜,虽然最后仍被温森带人拿住,可整个京城复杂无比的小巷子却被他记了个死死,怎么也不会再迷路了。
“打架,我不行,逃命,你们不行……”
隐身在一片残垣之中,方铮喘着粗气,得意的眯上了眼睛,嘴角流露出贼兮兮的笑容。
。
,!
狡猾如他者,怎能不“宜将剩勇追穷寇”
?
挥舞着手中的佩刀,方铮对保卫在他身边的禁军士兵们不停的嚷嚷道:“哎,让一让,让一让,本将军要开始奋勇杀敌,以报圣恩了!”
方才在疯马背上大叫救命的模样早已荡然无存,他手提缰绳,一马当先的冲到最前面,学着禁军们杀敌的样子,在马背上弓着腰,佩刀毫无章法的往叛军士兵们身上劈砍着,由于叛军们早已被杀得没了斗志,纷纷往后溃败,一时间竟也让方铮劈杀了不少逃跑的叛军。
按说方铮此刻杀敌的形象算是够威武了,身披战甲,一马当先,凛然如天神下凡,出手招法虽生涩而且力道也小,但从远处看来,此人多少也算一员骁将了。
至少躲在后门内隔着门缝观察他们突围情况的方家众老婆们便看得一边为方铮的英勇而兴奋,又为方铮这般不要命似的杀法担忧不已,生怕他不小心中了招。
…。
当然,她们是白担心了,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
只要有心便会发现,方铮劈杀的对象一般都是背对着他逃跑的士兵,而且尽量挑那些手中没有武器的叛军士兵下手,安全性非常高,基本跟过年杀鸡一样,一刀一个准,不用担心这只鸡会挥着刀跟你拼命。
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几十名禁军士兵警惕的帮他注视着周围,一旦有比较具攻击性的叛军出现,禁军们便催马上前将他收拾了,留给方铮的,都是一些软柿子,也就是说,经过禁军们严格挑选之后,认为其武力值比方铮还低的士兵,禁军们才有意无意的将其驱赶到方铮的视线内,让他大大的过了一把杀敌报国的瘾。
方铮当然不知道这些,别人杀敌都是满面冷厉肃杀之色,他却不同,他杀得心花怒放,兴高采烈,一边杀口中还一边念叨着:“我家后门……”
“唰!”
一刀劈下,一名叛军被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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