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实说,虽然我知道他早晚会离开海屑镇跑到外面去冒险,但我没料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快过头了。
那天早上他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我和大叔一家在雪林里整整找了三天才在一棵松树下找了像个破布娃娃似的阿贾克斯。
从昏迷中醒来后,他脑子里的神经好像哪里搭错了一样,重逢短暂的温情过后就跟还在生气的大叔直接对干了起来。
——而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原本平和的海屑镇有了许多纷争,阿贾克斯就是这一切纷争的中心点。
最严重的那次几乎要闹出人命,没错,就是我的鼻子被重击的那次。
他根本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沉浸在这些无畏的纷争之中,蓝色眼睛里的光好像也被这些漩涡吞没了。
那天晚上,大叔在客厅里坐了许久。
第二天,他就带着阿贾克斯去征兵了。
海屑镇的人都说,阿贾克斯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也许是那三天的冒险被冻坏了脑子。
但冬妮娅和托克却说,他还是那个温柔的哥哥。
也许这就是小孩准的可怕的直觉。
那家伙从昏迷中醒来,看到我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小鸟,我活着回来了。
’
:)
死去的fg又开始跳起来攻击我
哈我该庆幸他插的旗子没倒吗?
没错,那家伙根本没变,只不过原先藏于身体与灵魂之中的特质终于开始发光了——就像我的幻想朋友一样。
但短短三天之内就完成的蜕变,这有点太突然了。
完全没有缓冲与适应的时间,就像溪流与海啸的差别那么大。
愚人众啊
到底是个怎样的组织呢?
士兵这个词总与纷争和战争联系在一起,海屑镇是个和平的小镇,人们虽然也都知道愚人众,但愿意送自家小孩去征兵的几乎没有。
大叔他们也是这样。
入队的新兵都会干些什么呢?
想象不到啊,那家伙现在过的生活。
不过无论是什么,只要能不断的挑战强者,阿贾克斯肯定乐在其中。
明明是别人避之不及的事情,那家伙却甘之如饴。
我还能说什么?
希望他插的旗子一直不倒吧:)
阿贾克斯跟着新兵连离开海屑镇后,一支商队经过了这里。
这支商队来自蒙德,来至冬行商,现在正要回去,海屑镇是他们暂时歇脚的地方。
当晚,收留我的这对夫妇把我叫到了他们的房间。
“小鸟,你一直想去蒙德吧?”
阿贾克斯给他们的冲击太大,这对夫妇肉眼可见的疲惫又憔悴了许多。
也许是担心我走上那家伙的老路——为了自己的梦想一声不吭的离家出走,这对善解人意的夫妇亲自帮我安排了第一段旅程。
简介被癌症亲妈以死相逼要彩礼做手术的叶清晚,为了不背负上逼死亲妈的罪名,在医院随手拉了个帅气的男人结婚。婚后,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老公是普通的上班族,却不想自己在卖出好莱坞版影视版权,成为顶级作家功成名就时,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找了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结果,在好莱坞电影上映取得巨大成功,自己作为电影的编剧和原作者,参加颁奖仪式拿奖的时候,给她颁奖的顶级豪门家主,竟然是她的老公!...
唐宓手握空间刚要走上人生巅峰,却不想一睁开居然穿到了古代ampampbrampampgt 被负心汉退婚父亲重病还有个残废的哥哥ampampbrampampgt 她不想认命,只能埋头干,发家致富!ampampbrampampgt 做生意买铺面买良田,日子过的美滋滋...
长生修仙我,苟着无敌...
...
现代小说作家宋予归一朝穿越,爹娘过世,恶毒姨母将他入赘给了城里屠户家的小哥儿。但准备退婚时才发现,要退婚的人是刚刚看到的心动男嘉宾。什么退婚他明明是来商量婚事的!于是就这么开开心心的将自己入赘,开启甜甜的婚后生活,赚钱考科举日子越过越好。本来只想考个秀才傍身,谁曾想最后居然成为了状元郎!最后还成了首辅!魔蝎小说...
适者生存,惹我者淘汰!在末世摸爬滚打四年,最终死在未婚夫婿手中,魂穿到原主身体里的温情,决心让她逆风翻盘,花着白莲花拱手相赠的银票,在末世开始前疯狂囤物资。末世开始那日,便是她走上人生巅峰,报仇雪恨的好日子。温情坐在台阶上,一边哼着好日子,一边看前世的渣男贱女,被饿鬼追的四处乱窜,那叫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