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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奉旨游历天一无聊(第1页)

洪荒有兽,其名曰:狡。

狡出玉山,其状如犬而豹文,其角如牛,音如吠犬,见则其国大穰,所行过处灾祸自消。

其性温和,喜静而厌闹,善五谷而好梦。

食之可…………咳咳!

这可不兴吃啊宝友!

那位读者请你把筷子放下说话!

这日狡因洪荒律动而醒来,恍然发现眼前景象好似梦中曾见,一时之间竟分不清那时是梦,还是从未醒来。

狡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

不知狡也。

俄然觉,则蘧蘧然狡也。

不知狡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狡与?狡与胡蝶,则必有分矣。

此之谓物化。

(注:典出《庄子·齐物论》。

若是旁人遇到这般情况,多半会觉得自己睡太久,脑袋都睡糊涂了。

不过对于先天神只来说,这可是求之不得的悟道契机。

狡当即随心而动,保持着迷迷糊糊的状态开始游历洪荒,寻着冥冥之中的感应,去追寻道之所在。

祂这寻道不要紧,就是苦了沿途的花花草草和生灵所居之地。

毕竟狡的体型太大,其所过之处,无不留下一排硕大的爪印。

不过这些对于狡来说无伤大雅,那些被祂踩踏过的地方,在祂离开后很快便会迸发生机,甚至比之原来的状况还要好。

这是狡天生自带的神通效果,可叫万物复苏繁荣,亦可治愈生灵。

因此被祂所踩过的那些生灵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哭吧,自己的地盘变得比原来还要更加繁荣;笑吧,自己的家刚刚遭受了无妄之灾。

不过有人欢喜有人愁,灵族倒是对于这种事情很开心,毕竟只要被狡踩上那么一下,就可以省去不知多少岁月的苦修,并且还能增加对于生死的感悟。

因此,不知多少灵族羡慕那些被踩过的花花草草。

狡在洪荒四处游荡的同时,一直保护着燧人氏的葫芦七兄弟以及三霄也完成了使命。

正准备互相告别各回各家的时候,却接到幽冥的传音,言说特许芦橴与琼霄可以自由的外出游历洪荒,只要不闯祸就随他们开心。

至于红云为何不传音通知,自然是因为祂偷偷背着徒弟搞的点小动作,不好意思亲自说这件事。

而得知这个消息后,芦橴与琼霄当即兴高采烈的各自与兄长们和姐姐们告别,然后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芦赤和云霄见此情景,顿时有种先把他俩抓回来打一顿再说的冲动,不过碍于幽冥说让他俩外出另有要事,只能把这顿打先记心里。

幽冥这一系列行为自然是为了破坏天一的计划。

本来幽冥是不想管天一的,毕竟不管祂在人皇之争中怎么折腾,都不会对洪荒造成影响,可这次天一做的确实过分了。

狡作为先天神只,在一众从崩天之战中活下来的生灵圈子里风评非常的好,说是德高望重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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