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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有着身份的人,哪怕在城里当个苦力,一个月也有一两银子的收入。
一年下来,节省点,怎么着也能存个五六两。
可换做猎户,一个月能有半两银子的收入,都算是稳定了。
一年间,再怎么省吃俭用,最多也就存个三四两银子。
这么个条件,那些好人家的女儿,自然是看不上的。
所以想找人说和媳妇,对于猎户来说,那是想都别想。
而传宗接代这种想法,是深深根植在每一个生物基因中的,属于本能。
更不用说还有文化的影响。
所以前身大郎,为了娶媳妇,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做准备。
既然谈不到好人家的女儿,而自己又想讨媳妇,那唯一的办法,也就只能买了。
以如今的市场行情,想买个媳妇,最少也要六十两银子。
多一点,上百两也不是不可能。
以原身的积蓄速度,一年四两来算,最少也要十五年,才能存够钱讨媳妇。
而到了那时,大郎已经二十九岁了,奔三了。
换在古代这么个人均寿命低下的年代,三十岁的年纪,可能都已经当爷爷了。
“奔波一生,才能在做爷爷的年纪讨个老婆。”
陆渊回想着原身大郎的人生规划,心中一股复杂的情绪生出,也不知该如何形容,最后化为一声叹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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