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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什么都不做的人,有时候会令人觉得她未来可以做一切。
当她对获取理想中的母爱死心时,她终于解脱了。
太强烈的爱让人受苦,幸运的是,后来她没再爱上谁。
她早就接纳了她这身体,完全不需要另一个人来充当裁判。
即使这个时候,如果于戡展现出一点儿想要当裁判的兴致,谭幼瑾都会让他马上离开自己的家。
于戡去亲她当年生长的痕迹,谭幼瑾的膝盖猛地颤了一下。
自卑和自恋一母同源,都是太关注自己,失去了对别人的好奇心。
谭幼瑾此时忘记了考察于戡有没有伤害她的能力,她对于戡有着空前的好奇心。
她现在有一点儿近视,离着远了看人仿佛自带滤镜,完全忽视了脸上的斑点纹路。
不过距离这么近,一切都看得很清楚。
于戡请她再放松一点儿。
一个女人即使有马甲线,以一种很放松的方式坐着的时候也会有一个柔软的小肚子。
他说他喜欢这种柔软的触感,靠着这里,简直像是回家。
谭幼瑾身体不自觉地向后仰,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
她感觉自己的脸有点儿烫。
她猜自己的脸应该很红,这次不是过敏,也不是因为憋笑。
“你是我想象中的故乡。”
他很早就离开自己的家乡,住所一次又一次地换。
这家乡在想象中无数次美化,安放了他所有不能安放在其他地方的情绪,但事实上真实的故乡并不能承担这重量。
谭幼瑾心里笑他:我要是你真实的故乡呢?她以前也会因为对他强烈的失望想要看他的笑话,也会冷眼看他原定的女主角去拍别人的戏,对他毫无同情心。
但她没说,没忍心说。
不是对他不忍心,是对自己不忍心,现在这样的感情对她来说也很难得,她不想去破坏。
于是只是笑着说:“当初你买下这房子非要让我看,是因为‘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吗’?”
谭幼瑾觉得她比于戡大,主动的一方最好由她来做。
她主动对于戡说:“我更喜欢卧室的光。”
她始终睁着眼,看着于戡,放任自己脸红。
她不能选择她的全部人生,但可以选择她自己的记忆。
她决定把眼前的一切永久地记下来,永久地留存在她的记忆里。
她比她自己想象的更热情。
人是要死的,这热情不用也会消失殆尽。
家里备着安全套,是谭幼瑾买的。
当她发现母亲来她家总是审查她家有没有第二人居住的痕迹,她恶作剧地买了这东西。
母亲一面嫌她年纪大,再不抓紧连进她口中正经相亲场的资格都没;一面又完全不能接受这种成年人的东西,仿佛她是个中学女生。
但她始终没在母亲来的时候,把这东西摆在明面上给母亲看。
太幼稚了,简直不像个成年人。
她没向于戡解释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她做了十多年成年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放这个在家好像都不值得大惊小怪。
于戡没问谭幼瑾声称一直单身,为何家里有这种东西。
他周围有些人,恋爱和发生关系可以并不重叠。
对于已经被谭幼瑾抛向历史垃圾堆的人,他并不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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