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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坚持要当孟厘模特的时候,我脑海里同时还浮出了泥鳅的脸。
她撑着一把米白的直把镂空小尖伞,身上套着剪裁合体的高开叉灰色旗袍,脚上蹬着一双小尖皮鞋,卷发妥帖的拢在后背,她一步一步婀娜的走在绵绵细雨中,风情万种。
我有了主意,“民国风情的模特,我可以推荐一个人,她很合适。”
程均和孟厘同时看着我,我从手机里翻出泥鳅的照片,把屏幕摆在两人眼前,“喏,就是泥鳅,她叫黄汀,她是我见过穿复古风服装最好看的人。”
孟厘突然一把拿过我的手机,他仔仔细细的端详了半天,还给我:“看照片确实不错,把人约出来我瞧瞧。”
我偏过头看程均,他对我点头。
我回过头,答道:“可以。”
约泥鳅出来是程均打的电话,他同时约来的还有沈蕴。
孟厘是公众人物,夸张的大墨镜遮住了他大半张俊脸,满头金发藏在帽里,全副武装后能瞧见的只有他上挑的嘴角,真是邪魅。
我们去了名字叫十年的酒吧,文艺又怀旧的字眼,在我听来还多了点伤感。
岁岁与年年,朝朝又暮暮,一年又一年。
我感受着酒吧里嘈杂的笙箫欢乐,五光十色的夜晚,披着斯文外衣但本质疯狂的男人女人们,程均不着痕迹的把我护着,让我想起了那个啼笑皆非又意义深刻的晚上,以及那晚上的男孩。
陈钦管的严,我去酒吧的次数屈指可数,而真正意义上认识程均那天,是陈钦第一次带我去酒吧。
去酒吧那晚是在大二结束的暑假里,那时九州城刚开始名声大噪,他带了员工去酒吧庆祝,也顺便带了我去。
我跟着陈钦走进酒吧,灼灼酒气扑面而来,我忍不住掩鼻,金属气息极重的音乐震得我耳膜隐隐发痛。
面前是五颜六色肆无忌惮的人群,身后是跃跃欲试却克制的九州城员工,清脆的酒杯碰撞,大声的笑闹,因为夜色的掩护,所有人都撕开了白日里的衣冠楚楚。
所谓庆祝,便是敞开喝。
初开始,因为有陈钦在场,他们都不敢太过放肆,也不够畅快。
酒过三巡,他们纷纷大了胆,酒精真是个好东西,刺激又麻醉,辛辣又灼人。
渐渐的,灌陈钦的人也多了起来。
大家都说一醉方休,不醉不归。
陈钦酒量是很好的,家里酒窖中味道最劲的百年老酒他都能整上一瓶,且不醉。
我听别人说喝酒上脸的人一般酒量很好,但还是有例外,比如陈钦酒量好,但他不管喝了多少都能装出滴酒未沾的清明。
我不行,我上脸,也真的喝不了几杯。
早在那时大家就知道我是陈钦捧在手心里的宝,所以尽管酒色迷人,也没有人敢来请我喝一杯。
我自个儿喝了两杯冰啤,感觉特别没劲,趁着陈钦不注意,偷偷的溜出了包间。
那时那刻的酒吧于我而言,虽然不太喜欢,但终究是好奇的。
只喝了两杯双颊就已经微微发烫,我脑子里是清醒的,目不斜视的穿过一些不怀好意的目光。
我坐在吧台前,随便要了一杯酒,观赏着调酒师花哨利落的动作,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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