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根据原主的记忆得知,余云道长是原主的救“命”
恩人,半岁那年,在原主被冻死后,他便将原主的尸体带了回去。
余云道长这个救,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救。
他先用灵符稳住原主将要消散的灵魂,最后将镇尸符贴在了原主身体的额头上。
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
人活着要争气,死后一定要咽气,若这一口气没咽下去,就会变僵尸。
余云道长救原主的方法,就是给她渡了一口气,然后贴上镇尸符镇着防止尸变。
而后装入棺材内,并放入极阴之地养着,经过七七四十九天,便可摘下镇尸符。
这时候原主的身体便和普通人一样,只要每日三餐都吃糯米做的饭菜,枕着糯米做的枕头芯的枕头,便能防止尸气入体,同时也不惧怕阳光。
极阴之地是养尸地,若有人死了葬在这里,100%变僵尸。
人死了要咽气是咽下自己这一口气,余云道长给原主渡的那口气是纯阳之气。
他是白无常,这具身体是借来的尸体,所以这口气并不是他的,而是中午十二点,太阳最猛的时候,他收集的至阳至烈的阳气。
一阴一阳,原主的身体便变成了半尸状态。
活着又死了,死了又还活着。
原主人间三岁时,懂了死亡和活着的意思后,她问余云道长,为什么要这样救她?
余云道长回她,因为风书韵这个人在生死簿上已经是个死人,若他将其救活,便是违反天道,到时候,不光他要死,被救活的原主还是得死。
余云道长这么救她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原主天生阴阳眼,是天生成吃无常鬼差这碗饭的好苗子。
无常鬼虽然经常在晚上去人间拘魂,但有时候白天也去。
白天阳气太重,若不穿上【衣服】会很难受。
这时候,要么拜托走无常拘魂,要么自己附身活人,要么借尸还魂了。
不过借来的身体毕竟不是原装货,很大程度会产生排斥反应,所以余云道长决定,替原主养一具可以在人间走动的身体。
毕竟是原装的,怎样都比二手货好。
决定收原主为徒,让她做无常鬼差后,在那七七四十九天内,余云道长便向白无常谢必安和黑无常范无赦请示,并秒通过了。
一般情况下,像原主这种灵魂是可以无视排队直接投胎的,但她天生阴阳眼,又是新生灵魂,且刚出生半年就死了,属于那种白的不能再白的人,黑白无常求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放弃拒绝。
于是原主就这么顺利的成为了白无常。
至于为什么是白无常,也很简单。
白无常:属阳。
通行证是长十公分,宽四公分的白玉牌,白云纹,白穗子。
上面用黑色簪花小楷写着“一见生财”
,予感谢并对恭敬神明之人以好运。
黑无常:属阴。
通行证和白无常一样,不过穗子是黑色的,白玉牌上写着“天下太平”
简介被癌症亲妈以死相逼要彩礼做手术的叶清晚,为了不背负上逼死亲妈的罪名,在医院随手拉了个帅气的男人结婚。婚后,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老公是普通的上班族,却不想自己在卖出好莱坞版影视版权,成为顶级作家功成名就时,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找了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结果,在好莱坞电影上映取得巨大成功,自己作为电影的编剧和原作者,参加颁奖仪式拿奖的时候,给她颁奖的顶级豪门家主,竟然是她的老公!...
唐宓手握空间刚要走上人生巅峰,却不想一睁开居然穿到了古代ampampbrampampgt 被负心汉退婚父亲重病还有个残废的哥哥ampampbrampampgt 她不想认命,只能埋头干,发家致富!ampampbrampampgt 做生意买铺面买良田,日子过的美滋滋...
长生修仙我,苟着无敌...
...
现代小说作家宋予归一朝穿越,爹娘过世,恶毒姨母将他入赘给了城里屠户家的小哥儿。但准备退婚时才发现,要退婚的人是刚刚看到的心动男嘉宾。什么退婚他明明是来商量婚事的!于是就这么开开心心的将自己入赘,开启甜甜的婚后生活,赚钱考科举日子越过越好。本来只想考个秀才傍身,谁曾想最后居然成为了状元郎!最后还成了首辅!魔蝎小说...
适者生存,惹我者淘汰!在末世摸爬滚打四年,最终死在未婚夫婿手中,魂穿到原主身体里的温情,决心让她逆风翻盘,花着白莲花拱手相赠的银票,在末世开始前疯狂囤物资。末世开始那日,便是她走上人生巅峰,报仇雪恨的好日子。温情坐在台阶上,一边哼着好日子,一边看前世的渣男贱女,被饿鬼追的四处乱窜,那叫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