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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草原上的风吹不到中原内陆。
更吹不到此时陆小凤无限享受的温柔乡。
温柔乡并不是一个形容词,而是一个在蜀地远近闻名的艺楼。
蜀地女子热情洋溢、落落大方,温柔乡非但是个温柔地,却也是令人欲罢不能的火热场所。
一天之前。
陆小凤便火热的温柔乡中,享受着这座艺楼当红花魁的按摩。
江湖人都知道他陆小凤好铯而不淫,是个雅人。
雅人的意思就是他从不喜欢强人所难,尤其是女人。
这一点倒是与他的兄弟江大力恰恰相反,江大力就恰恰喜欢强人所难,无论男女。
所以哪怕他已花费干净了钱袋里的最后一沓银钞夺得了花魁头筹,已可为所欲为,却也并不急着欣赏这难得的温柔乡中最火热的一朵娇花。
“江湖上的人都说陆大侠是最懂女人的男人,现在看来陆大侠的确是非常懂女人。”
一只如蛇儿般柔软的纤手,在陆小凤那赤精着的光滑而结实的背脊皮肤上爱怜地轻轻游动着,那红色的指甲就像是一串宝石珠子,轻轻滑动在陆小凤的臂膀、腰部、直落至大腿。
一种撩人血脉的感觉,比之方才对方以热巾试抹,更为强烈百倍。
陆小凤舒适地眯起好看的双眼,含笑道,“我只是躺在这里,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你就知道我很懂女人?”
女子手上没停,悦耳的声音却带着笑意道,“有时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交流,也无须说什么做什么,气氛到了,自然就知道那种互相都懂的感觉。”
气氛!
这确实是一个微妙的词语。
而此时的气氛,也确实充满了微妙。
一种......只有屋子内的二人懂的微妙。
陆小凤微笑,“温柔乡不愧是温柔乡,我现在都想在这里一直待下去了。”
“为什么不呢?”
女子美丽的唇角也逸出一抹笑,“喝酒吗?”
陆小凤也道,“为什么不呢?”
酒很快呈上来,酒水倒出来时无色无味,但那女子用新酒一兑,登时芬芳香醇的酒味,便霎时充满了这间气氛微妙的女子闺房。
女子自饮一口,而后俯身,唇宛若一朵盛放的玫瑰,喂一口给陆小凤。
陆小凤喝下这香醇的酒水,长吸了口气,“这才是真正令人回味无穷的正宗女儿红啊!
温柔乡,好一个温柔乡。”
女子摇头,看着陆小凤,眼神奇异笑道,“难道陆大侠不知道温柔乡,往往也是英雄冢吗?”
陆小凤哈哈一笑,似喝了酒后眼神也迷离,凝望女子精致俏容道,“英雄冢对我这种人而言,岂非便是风流地?”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女子再也忍不住,被这有趣的人儿逗得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笑得复杂又可惜,突然便俯身抱住了陆小凤。
陆小凤立时感受到,她的身子火烫。
也立时感受到,自己的身子也火烫。
他的脑海里冒出最后的感叹,“蜀地的姑娘,火辣得名不虚传啊。”
当他再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午后。
浑身却已酸软无力,四肢都动弹不得,像是散了架。
那女子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两名面无表情神色冷木的壮汉,立在珠帘处冷冷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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