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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犀:「对了,你知道萨库村和克布齐村原来是生活在一起的吗?这还是一个老奶奶告诉我的。
」
任灏然:「我知道一点,不过现在没时间和你细说了,伊万来了,他说酋长一会儿要过来问问那天在山上的情况,我得赶紧先收拾收拾。
」
灵犀:「她可能是想看看兽夹是谁家的,那你先收拾吧,我们晚上再聊。
」
放下平板,已经临近午饭时间,昨天灵犀答应了大祭司要送吃的过去,眼看时间已经有些晚了,她匆忙下床,去厨房里重新加热昨天留下的罗宋汤。
当天出锅的罗宋汤吃起来自然清甜可口,但放置一夜后,等土豆里的淀粉自然沉淀进汤里,口感会更醇厚浓郁。
灵犀取了一只大碗,一只小碗。
小碗里的汤放在桌上留给塔莎,大碗里的覆上树皮送去给大祭司。
春祭连着五日的大晴天,似乎连太阳也有些累了。
今天的天空雾蒙蒙的,像是随时都有可能破出一个洞,落下无休无止的雨滴。
灵犀走在路上,一阵风吹过时升起一阵寒意,她把手上的碗抱得更紧了些。
就在快到大祭司家时,她看到阿廖沙正百无聊赖地走向一户人家。
灵犀赶紧侧身躲避,生怕碰上面后又生出些什么事端来。
她站在树后一动不动,直到那户人家开门让阿廖沙进去后,灵犀才又继续加快脚步继续向前。
这时,大祭司正站在家门口收拾地上的东西,他看见灵犀过来,赶紧挺直腰板,像是在热切期待灵犀怀里的那只碗。
灵犀小步上前,说道:“这次带来的虽然不是什么新东西,但味道应该和您以往吃的不太一样。”
大祭司笑弯了眼睛:“哦?今天带的是什么?”
灵犀答道:“罗宋汤!”
“罗宋汤也能做出新样式吗?那快端进来让我尝尝,忙活了一上午,这会儿正好饿了。”
两人并肩走进屋子,灵犀把碗放在桌上,又小心揭开覆在碗口上的树皮,牛肉混合着番茄的酸甜香味扑面而来,甜菜根把一碗汤染得紫红紫红的,土豆也都软糯得散成了小土豆碎。
大祭司从橱柜里拿出两个汤匙,又拿出两个空碗,意思是让灵犀陪他共进午餐。
灵犀赶忙摆手:“大祭司,这是给您一个人吃的份量,我在旁边坐着陪您聊聊天就行。”
大祭司还是坚持递去勺子,抬抬下巴说:“好久没有人陪我吃饭了,你就随便陪我吃点吧。”
这句话说出口,灵犀就不好意思再多推脱,便接下大祭司手上的勺子,跟他一起吃了起来。
通过这几次的交涉,灵犀已经在心里认定大祭司是可以信赖的朋友,所以大胆提问道:
“大祭司,我和塔莎第一次来这里时,正好在门口撞上了村里的阿廖沙,他看起来好像和别的村民都不太一样...”
大祭司放下手里的勺子,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仿佛要击穿灵犀的灵魂。
片刻停顿后,他才开了口:
“阿廖沙身世可怜,三四岁时就失去了父母,村里人不忍心让他一个人饿死在家里,便轮流招呼他到家里一起吃饭,时间长了,他就养成饭来张口的坏习惯,也不肯自己种粮种菜,变成了游手好闲的村溜子。”
她叹了一口气,带着情绪说道:“他的身世确实可怜,可也不能仗着自己可怜,去利用别人的同情心吧?他现在也是三十来岁的成年人了,村里的邻居也不能一直养着他吧?”
大祭司重新拿起勺子,送了一块土豆到嘴里:“村里人念及旧情,能帮一点是一点吧。
他原先也只是懒惰罢了,直到五年前,他又不知怎么染上酒瘾,自那以后就越来越奇怪了。”
灵犀抬抬眉毛:“他全靠别人施舍才能勉强填饱肚子,怎么还能有酒喝?”
说到这里,大祭司似乎不愿再讨论下去,于是草草回应:“你平时见了他注意躲着点,虽说他胆子不大,顶多也就会耍些小伎俩,但还是小心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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