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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明煦就这样住下来。
时岑为他编织了一张合身的床,将柔软的棉花缝入布料中,又搭建好小小的房屋——屋子被摆放在时岑床头,正对那幅黄金时代的挂画。
自他住进来后,时岑的卧室就装上纱窗,窗户也只留下狭窄的缝,以避免拇指大的研究员被风偷走。
很多时候,时岑也将他揣在左胸口袋里出行野外,在紧贴心脏的地方。
大卡疾驰在废城间,十八岁的时岑守在改造后的车后厢,1161号佣兵团今日出动一半成员,去往乐园北部四百公里外的北部荒原。
路程莫约行过三分之二,在经历两次哺乳类与四次有翼类怪物袭击后,空气中冷杉的气息渐渐浓郁,风也透出轻微的凉。
时明煦自佣兵胸前口袋的上沿探出头来——危机解决后,时岑终于没有再将他的脑袋戳回去。
可惜,时明煦实在太小只了,即便已经很努力,他也只能勉强扒拉出半个脑袋,软软的额发被微风拂得凌乱。
时岑的手指仍搭在扳机上,他弯曲右臂,在窸窸窣窣动作中,将时明煦整个捏起来,放在自己手心。
研究员撑直手臂,仰头瞧他。
好可爱。
严格来说,对方的长相一点都不稚嫩,但小巧的身体消融了疏离感,让他的清冷变成一种无害,时岑越瞧越觉得心软软。
他的食指曲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蹭时明煦小小的狼尾——用以绑缚的发带是迎春枝最细最新的嫩芽,时岑亲手采摘,又晾晒洗净。
时明煦就这样坐在对方掌纹间,被对方的体温虚虚笼住,在流风间注目着对方。
他微微眯起眼:“时岑。”
“嗯,”
时岑应声,觉得懒洋洋的时明煦像一只猫咪,“小时,我们快到了。”
“越靠近北部荒原,生物密度就越低,异变生物种类也相对稀少。”
话是这样说,但时岑握着枪的手始终很稳,没有丝毫松懈,“1161号佣兵团受邀,为乐园搜集未异变原木材料。
小时,这里有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一片冷杉林——你知道冷杉吗?”
“当然。”
时明煦不假思索,“你卧室的那幅画,屋子周围就环绕着冷杉,搭建房屋的乔木应该也是它。”
“时岑,你喜欢这种树么。”
时岑一愣,惊讶于对方细致入微的观察——时明煦总是给他意料之外的惊喜,似乎能够他所思所想的一切,哪怕某些愿望埋藏很深,时明煦也能成功洞悉。
恍惚间,他们像是已经一同生活了很多很多年。
除此之外,他还注意到,时明煦同自己对话时总是很专心,研究员红润的、微薄的唇一张一阖,时岑常常会有亲吻他的冲动。
现在也不例外。
当然,囿于对方的小巧,时岑最终没有那样做。
他十八岁,已经学会掩饰与克制,忧心自己会吓到对方。
但他丝毫未对“自己想要亲吻自己”
这件事,表现出分毫惊诧。
时节到了春夏之交,白昼已经渐渐长起来,余下的路途很是顺利,临到下午五点时,1161号佣兵团成功抵达了北部荒原。
顺理成章的,时岑成为小队勘探的前锋,其余人则在近处侦查。
时明煦已经被他重新揣回衣兜里,不给其他人瞧见。
十八岁的佣兵踏着枯叶,独自往森林更深处去。
冷杉的新枝还没有长成翠色,叶尖缀在枝稍,少数垂下来——时岑俯身绕过一段长枝时,有叶缘探入口袋,同半梦半醒的时明煦打了个照面。
“没有被吓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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