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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
有人称其为罪恶之都,也有人称其为罪恶本身。
提起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人们联想到的就是黑夜、不消散的乌云、响彻整晚的警笛声。
若是过去,或许会有个别哥谭的年轻人会跳出来辩解,这纯属偏见,即使是哥谭也会有几个晴朗的白天!
可连续几日笼罩哥谭的大雾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加朦胧莫测,尤其是夜间,连几十米外的红光究竟是警车顶灯还是定时炸弹都难以分辨。
哥谭市气象局在接了两天的投诉电话后,不得不将天气那一栏挂着的晴朗改为大雾预警,提议人们减少外出,然后他们又一次接到了大量的投诉——瞧不起谁呢,不就是起那么点雾,还能比埋了全城的炸弹、长遍每个角落的藤蔓、四处挥洒的笑气更危险不成?
于是一切照旧,这位总着一袭黑裙的女士只是又戴上了一层面纱,她的黑暗不会被雾的面纱掩盖,只是滋生得更加隐秘。
莫里森唐恩就是这场大雾的受益者。
他本来是哥谭市议会发言人的……助理,直到那天,他陪同着发言人上了黑面具先生的车。
这种事情在哥谭不少见,黑面具或者企鹅人或者别的什么人,用点绿油油的富兰克林和他们的庇护换来友谊,让他们做“生意”
时不会被打扰,也保证自己被某一只大蝙蝠送进黑门监狱后能以最快的速度放出来。
可发言人的运气不太好,他刚刚抬起一只脚埋进黑面具的车,就被一把造型古朴的飞刀穿过后颈钻出喉咙,温热的血弄脏了黑面具铺在加长林肯里的羊毛地毯。
这让那位先生非常的不快,莫里森和失职又一无所获的保镖们战战兢兢地等待着审判,但一向脾气莫测的黑面具在看清了那把飞刀上绘着的图案之后却不发一言,也没有追究。
于是莫里森代替他原本的上司,坐进了罗曼的车里。
第二天,他成了市议会新任发言人。
而莫里森的好运看起来好像要结束了。
他挎着公文包走在雾气弥漫的哥谭街头,皮鞋踩在地面发出哒、哒的声响,从他走出酒吧起就追随在他身后的脚步声也以同样的步调跟在后面。
实在是太幼稚了,是那群爱尔兰人,还是不要命的日本人?他冷笑着回过头,路灯将他从公文包中抽出的枪管照得黑亮,但紧接着他的表情就变得愕然……暖黄色灯光照亮下了他的尾随者的面孔,那分明只是一个孩子。
他看着十五六岁的年纪,紫色的半长发在暖光下显得更具有神秘感。
若只论其衣着的风格,倒是很像这座城市特色的义警,不过哥谭的义警一般都不穿得这么暴露——一件纯黑的单薄背心,露出比麦色更深的双臂与脊背,那层薄薄的肌肉看起来根本构不成什么威胁。
别说是蝙蝠侠了,连蝙蝠女孩都严严实实全身上下只露出个下巴,也就罗宾无论春夏秋冬都穿着绿鳞小短裤,露出让个别罗宾的妈妈粉爸爸粉想给他套上秋裤的一双腿来。
莫里森仔细盯着这名只戴了半面雪白面具的少年,确认了这家伙全身上下除了蒙面就再没有一分那群蝙蝠疯子的标志,倒是更像哥谭街头拿着把小刀就自以为强大、实际上只能抢抢落单女人的小混混,就像曾经的他一样。
他晃了晃枪口笑了,“男孩,别以为什么人戴上面具都能成为罗宾。
把你今天的收获给我留一半,然后离开,我可以当做没看见你。”
莫里森自以为还是很大方的,几十也许几百美元换一条不值钱的小命,难道不值得吗?可那个不识好歹的男孩却是无视他的武器上前了一步,这不要命的行为让莫里森想起了这座城市特产的疯子,他心中一突,差点走火,“不许动!
再前进一步我就打烂你的脑袋!”
这句纯粹的威胁看起来起了作用,面具少年停住了脚步,也让莫里森放松了几分。
接着对方的目光穿透面具望向他,“莫里森唐恩,吾等需要你如实回答我一个问题。”
“两天前,前市议会的前发言人在与你一起去咖啡厅的路上意外身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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