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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野外的城堡(第1页)

富人区位于岐火镇最北边,这里有一条笔直的马路连接着遥远的大城市。

这里也是岐火镇与外界交流的港湾,是岐火镇的名片。

不同于贫民区和平民区,这里没有垃圾,没有破旧的房子,马路上停放着高档的汽车,沿路两旁都是漂亮的小别墅。

房子之间距离很远,这中间的区域种植着漂亮的花贲,此时,秋季的菊花正迎着夕阳绽放。

不知名的高大的树,三三两两矗立在道旁。

清风徐来,荡起优雅的枝条。

陈子昂行走在路上,闻着清新的空气,赏着美丽的景色。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整个天歌王朝都分三个区了。

原来富人的生活如此美妙,享受过这种生活的他们,又怎么可能放弃现在的生活呢?

一路走来,并没有人投来怀疑的目光,一切都是因为夜六胸口上的一枚雄狮徽章。

据他说这是天狮城的富人区凭证,有了这个东西,就相当于身份的象征了,不管他走到哪座城市都会被人高看一眼。

更何况岐火镇这样的偏僻小镇呢。

他们巴结还来不及呢。

陈子昂虽然诟病天歌制度的奇葩,但是现在不得不承认这种制度还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

将大部分资源都集中在少部分人身上,才造就了这样美丽的生活环境。

但他也知道这每一砖每一瓦都染浸染着穷人的血液。

鲁迅说过,富人是吃蘸着穷人血液的馒头长大的。

此刻,陈子昂也无心再享受这富人区的美好了。

看着再一次蹲在地上舔土的夜六,陈子昂下意识离他远了一点。

“老板,他在那边,最新的味觉分子告诉我,我们离对方越来越近了。”

……

两人穿过富人区的整洁街道,最终来到了最北方一处略显荒凉的地方。

这里草木茂盛,齐人眉目,树木稀少,偶尔能看到一棵棵矮小的歪脖子树。

在草丛深处,一座黑褐色石头建造而成的城堡突然映入了两人的眼帘。

见到城堡,夜六突然喊道:“我的舌头告诉我,马牧逃到了前面。”

“应该就是那栋城堡。”

陈子昂闻言,举目望去,

古老的城堡映入了眼帘。

城堡全部都是石头建造,通体白色,在夕阳照耀下,反射着淡淡的白光。

墙体有些斑驳,墙角长满青苔,西墙上一道触目惊心的裂痕从顶部一路延伸到城堡底部,这座城堡俨然已经成了危楼。

应该没人住了吧,陈子昂暗道。

“进去看看吧!”

陈子昂也是艺高人胆大,率先推开了城堡破旧的大门。

“吱呀~”

推开门,两人走了进去。

城堡内光线不足,有些黑暗,索性两人都不是普通人,视力惊人,尤其陈子昂,现在的视力几乎可以媲美老鹰了。

他扫视一周,都是破败的景象,破败的桌椅,破败的屋顶,就连地上的瓷砖也已经碎裂。

这就是一个被人遗弃的古代城堡。

“咚!”

突然,一道声音从里面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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