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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页于是十分顺理成章地坐上了谢应祈的车,一辆黑色的奥迪s6,车内干干净净,也没有多余的香水味,沈页容易晕车,对这一点表示十分满意。
晚上这边没有多少车,更巧的是一个红灯都没有被他们碰上,窗外路边的路灯一束一束路过,车子的隔音效果很好,于是便衬得不说话的二人更加静默。
直到谢应祈开口:“送你回学校?”
他语气里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沈页都有点分不清这人是认真的还是在逗他,只是觉得自己刚刚上车前对他说的那句话是白讲了。
“可以啊。”
沈页于是肯定了他的提问,道,“我现在回学校,今天晚上就凑合在寝室楼下的花坛里面睡一晚,你要去帮我找一找哪一块草地最软吗?”
随后他头一撇看向窗外,心里愤愤,谢应祈不会是出门一趟就把脑子落在那一边忘记带回来了吧,这么明显的话里有话和此地无银都听不出来。
事实上,谢应祈全都能知道,只是觉得今天晚上的沈页在嘴毒的同时格外口是心非,事实上这人又说不出什么狠心的话,像一只戳在他的点上来回蹦跶的小猫。
还是一只只要稍微碰一下就很容易就炸毛的小猫。
“那还是别了。”
谢应祈回答道,“等会儿你感冒了怎么办?”
沈页又问:“所以你带我回家吗?”
谢应祈顺着他,回答得十分自然:“对啊。”
“但是你还没有回答我你那个时候为什么不和我说话,还有昨天在幼儿园的时候。”
沈页逮到机会就开始翻旧账,继续道,“谢应祈,你不认识我了吗?”
他问得认真,但是改变不了这是一个幼稚又较真的问题,只是这话先从沈页的嘴里说出来,随后又到了谢应祈的眼中,那便和撒娇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唯一的一丁点不同就是,撒娇的沈页会害羞而且很好哄,这个时候得多费点功夫。
“当然认识你。”
谢应祈看了他一眼,对方气鼓鼓的样子把脸颊肉都挤了出来,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捏一捏。
想了这么久的人,怎么会不认识呢。
昨天程妙,也就是范经的爱人,在做饭的时候不小心被蒸汽烫伤了手,于是他才被临时差遣去幼儿园帮人接小孩儿。
其实他回来之后,是想先把开在城东的店弄好,然后再去找沈页的。
这些年他跟着范经一起合伙开了几家酒吧,一开始他背着债,所以前面的大部分时候都是范经出钱他出力,后面债务渐渐还完了,也有了关于这方面的经验,于是便有了回来这边开分店的想法。
最重要的是稳定下来,虽然他凭着这两年的积蓄买了车买了房,但是比起沈页他们家却还差得远。
他以前也很天真地想过两个人在一起只需要相互喜欢就够了,可是到了后来才发现,其实远不止这些。
沈页可以活在童话里,但是他不能。
只是他没有想到他预想中的重逢来得这么突然,明明只是一次很普通的机会,在什么准备都没有做好的前提下,他就是在偶然里又一次碰见了这个人。
他想起在小巷子里面碰到沈页的那一次,那个时候的沈页太胆小了,怕黑怕狗怕走夜路还怕他,他当时觉得这人很没由来,但是后来想想,他似乎没有见过这么真诚的人,所有感情的流露都纯粹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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