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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影,一个应该生活在黑暗里的人。
他不喜欢这个名字,连同他的身世。
她便添了个字,唤他承影。
上古名剑,百兵之君。
沈雁归说他是暂时困于浅滩的蛟龙,终有腾飞之日。
他喜欢这个新名字。
西路军在永州待了大半年,从冬到秋。
他就像个跟屁虫,寸步不离跟着沈雁归。
沈雁归跟着娘亲布善行医,他会跟着,沈雁归去山中采药,他跟着,除了吃饭睡觉,连上茅房他都要外头闷声不响候着。
新年下雪,她们爬到最高的树顶挂桃符祈福,元宵节一起做灯笼挂在院子里,还薅秃了金线绿萼,拿花瓣回来泡水喝。
沈雁归请他吃糖人、教他认草药、还亲手编了一个草蜻蜓给他,说这个叫新郎官,他那时候便暗下决心,以后要做她的新郎官。
他不愿跟着她娘唤她二丫,也不愿与其他小孩一起叫她小霸王,于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唤她卿卿,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卿卿。
只可惜,从始至终她们母女都不曾揭开过面纱,离开那日,沈雁归送他一份礼物,是她亲手配置的十香软筋散,并赠一句话:
“身世是别人给的,身份是自己给的。”
十二岁的墨承影回军第一件事,便是当众杀了百夫长,从那之后,他便开始了统军之路。
十五岁单兵突袭,十六岁独掌一军,十八岁横扫西境无敌手,功高震主,他终于杀到他兄长忌惮,连下十二道军令将他召回。
回京之后,他只用了一年,就为新帝在朝中杀出一条血路。
残酷暴戾的名声也是在这个时候落下的。
可以说,从善良小白花,到杀人如麻摄政王,沈雁归功不可没。
……
怀中人有一搭没一搭回应着,墨承影翻了个身,“我从没有想过,手起刀落、那样厉害的你,会变成如此唯唯诺诺。”
他将太后冯妧清错认成沈雁归,不只是因为一块玉佩、一双眼睛。
冯妧清说她是庶出,受嫡母排挤,从小与姨娘住在城郊小院,靠在林中摘野果、挖草药贴补家用。
关于她们在永州城一同经历的事情,冯妧清未必能一字不差说出来,但是桩桩件件清清楚楚。
她说她原是想要等墨承影的,可及笄之年,她嫡姐被皇帝选中,却不肯应选,父亲为了全家性命,逼着她上京,替嫡姐入宫,嫁给年近五十的帝王。
彼时冯妧清的性格,与当年沈雁归的性格,如出一辙。
先皇抱恙,他奉旨护送皇子后妃祈福,路上遭遇刺客,冯妧清毫不犹豫为他挡了一剑。
那枚信物玉佩,也是在这个时候掉出来的。
便是那个时候开始,他坚信冯妧清就是他的卿卿。
从此之后,他就开始一心为她儿子夺位。
“卿卿,我真傻,真的,你从前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将那样微不足道的我,记在心上?亏得她说,打从第一眼就喜欢上我,我还欣喜若狂。”
“我也不想想,咱们第一眼是个什么情况?”
那些糟糕情况,让他对两性关系充满了恐惧,以至于后来无法与任何人有肢体接触,现在想来,前世不碰冯妧清,大抵是身体比大脑更早意识到真相。
念及此,他又呢喃一句:“我真傻。”
“前世你在我身边那么多年,我心里明明是起了疑的,可总想着,比我小三岁的女娃娃,怎么可能背得动我?定是早先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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