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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厨房里。
她把剩下的两个蛋糕卷都拿了出来,切成了八小块。
蒸南瓜、蒸肉粽是很快的,不过20分钟就可以吃了,宁书朝着外面喊了一声:“吃饭了。”
“吃饭喽。”
二宝第一个回应,声音最大。
“来啦。”
一宝跟在二宝身后回应。
“吃……娘吃饭……锅锅……”
三宝说的最多,但是最慢。
一宝二宝牵着弟弟进来,看到娘已经把早饭摆在餐桌上了,有吃过的蛋糕卷、蛋羹、南瓜、还有那个像米饭一样但是颜色不是白色的。
“娘,这是什么啊?”
二宝问。
“这是粽子,这里有两半,你和一宝一人一半。”
宁书在做南瓜糊,把南瓜压碎,倒了热水和一点点的糖进去,做成了南瓜糊糊。
“娘,你在做什么啊?”
比起餐桌上香喷喷的吃食,娘做的东西更吸引二宝。
宁书端着南瓜糊糊过去:“是给三宝吃的南瓜糊糊。”
她抱起三宝开始喂,又给一宝二宝解释,“小孩子吃这样的糊糊好消化,你们吃粽子,粽子上有肉肉,特别好吃。”
一宝夹起粽子咬了一口:“好吃,我吃到肉了,硬硬的,但是很好吃。”
“那明天再做给你们吃。”
二宝:“明天我也要吃。”
宁书:“都有,不过我待会儿要去县城,你们要在家看着三宝,但是水和火不能玩,知道吗?肚子如果饿了就吃这个蛋糕卷,还有苹果和香梨都可以吃,我会尽快回来。”
“知道啦。”
一宝和二宝表示都没关系,以前娘也经常去县城,他们都是自己,他们很习惯的。
宁书也没有多说,因为一宝二宝确实很习惯娘不在的日子。
只不过,以前原主走的时候,会把家里的门关了,然后把钥匙带走,只留下孩子房间的钥匙,连一粒粮食也没有留下。
而宁书……比她多留了一碗蛋糕卷、一个苹果、一个香梨。
和两个宝交代好,她就背着包和
()背篓走了。
背篓可以背背上,比拎着麻袋方便。
宁书前脚出门,后脚两个宝让三宝爬进箩筐里,然后抬着弟弟哼唧哼唧的也出门了。
县城
两个小时的徒步路程真不简单,如果是以前的身体,宁书可能走的不带喘气的,因为运动惯了,可这具身体从来不运动,两只脚是真的要打滑了。
到了县城,她先去了医院,后脑勺的伤口恢复的很好,再过一个礼拜可以拆线了,之后不用隔三天去了,直接一个礼拜后拆线就行。
从医院出来,她去了供销社。
“宁妹子……”
宁书才走进供销社,就被人叫住了,“你很久没来了,最近在忙什么啊?”
啊哟,这叫人的是原主的朋友,叫李菲,是县城供销社的售货员,两人之所以认识,那也简单,一个是售货员,一个是有钱的客人,不就认识了。
更重要的是原主有钱还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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