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家的人从二十二日开始陆续抵京,最后一批也在二十四日抵达。
确定不会再来人,张洪亮和刘欣雨终于长长地松了口气。
老家来的人确实有些多,除了南街胡同的两个小院子都住满了,北湖胡同刘欣雨的那个三进院子的一、二进也都住了人。
好在现在不是寒暑假,要不然来得人只怕更多。
蒋家真的只来了一个蒋建安,这让刘欣雨很是欣慰。
到北湖胡同住的有张老支书以及陪同的两个大孙子、刘支书与他的两个儿子,还有刘欣雨的娘舅一家。
蒋建安被陈招娣接到了家里与他们一起住。
几乎每个来京城的人都给刘欣雨带来了新婚贺礼,最让刘欣雨感到意外提娘舅一家带了的贺礼,除了两床十分喜庆的被面,还有四个二十斤装的酒坛子。
看着四个酒坛子,刘欣雨是真的十分意外。
脑海深处早已模湖的记忆被唤醒,要是记忆没错的话,这四个酒坛子里的酒应该是刘青山在十八年前亲手酿造的女儿红。
似乎是与父母弟弟分家以后的第三年,刘青山猎了头百来斤的野猪,卖掉之后给刘欣雨扯了块花布做了一身新衣服,再就是买了五十斤糯米五斤酒曲,酿的酒装了四坛子。
那时尚且年幼的刘欣雨沉浸在有新衣服穿、有香香的糯米饭吃的喜悦当中,并不知道、也不在意刘青山到底酿了多少酒。
现在挖也来的记忆当中,只有刘青山把酿好的酒装进了四个坛子,之后酒到底去了哪里,她是真的没有一点记忆,现在看来那些酒一直给她留着,只等她结婚的时候拿出来宴客。
只是娘舅一家是怎么知道这些酒的。
面对刘欣雨的疑惑,娘舅张长河与老支书你一言我一语地说明了前因后果。
乌县那一带并没有女儿满月时选酒数泥封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的习俗,但是刘青山在张彩月生下刘欣雨那一刻就想着要学一学甬城那边的习俗为刘欣雨备几坛酒藏于地窖中。
只是那时候家里连温饱都难,哪里有酒给他藏?
这就成了刘青山心里的一块疙瘩。
后来张彩月去世,带着刘欣雨与父母兄弟分了家,除了点粮食和几身衣服,父女二人几乎可以说是净身出户。
刘青山是个硬气的,连张家要他去住上些日子都没肯,先是在刚批的地基上搭了个小棚子暂住,今天挖点河沙,明天上山砍棵树,就这样把房子一点点建起来。
差不多过了大半年,父女俩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渐渐地把日子过了起来。
说到这里张老支书抬头向了眼刘欣雨,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别怪你爷奶狠心,他们也是不想你爸孤独一辈子。”
“是啊,确实是想借此逼一逼姐夫。
也怪我姐命不好,早早丢下你们走了。
我姐走的时候才二十三岁,姐夫也才二十五岁,那么年轻,一辈子多长啊,别说你爷奶,就是我父母都不忍心看着他就这样守着你过一辈子!
可是姐夫犟呢!”
张长河也跟着叹了口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从小骄纵的苏家孙小姐苏许,是京都里出了名的刁蛮人物。也不记得是哪一年出外踏青,因为一次临时情人的口头玩笑,苏许阴差阳错之下和那呆愣女世子东方稚结下了不解之缘。哎呀,这个女世子怎么一点儿也不聪明,傻fufu的跟在后面干什么?你走开点啦,别以为你是世子我就不敢打你,小娘们!你真好看。???魔蝎小说...
穿越到异界啥都不会怎么办? 看来只能干自己的老本行当老师了。 我叫方白,有个系统,什么都会一点点。 学生老师,你会啥? 方白我啥不会。 已经...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江倾一直嫌弃自己家那个叫纪荷的小跟班,嫌弃她土,嫌弃她直不起腰嫌弃她嫌弃到纪荷在江里泡了三天三夜,救援人员用竿子戳着往岸边推时,他面目全非嘶吼,轻点,她疼相传年少痛失所爱的江家大少爷一改纨绔,成了市局最年轻支队长留学归来的纪荷不信直到一件案情吹风会上,两人重逢,他的眼神克制又猩红,纪荷讶然,嗨江倾?对方你活着?废话。还能死了吗?为她穿上这身警服的江队正义调查记者x刑侦大佬#拿了十年的苦情剧本,结果全他妈是自作多情#下一本写骨刺结婚七周年当天,全职太太文澜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声音用机械变形,声称她先生正准备谋杀她先生景琛S市公安局副局年轻有为,与她亦恩爱唯一缺点三天两头不着家算算上一次夫妻生活时间三个月前,文澜不淡定他不至于吧?景琛工作期间,忽然一通来电汇报,他所住的文景大厦发现一具女尸看身形像嫂子下属声音发抖他放下话筒,驱车冒雨回家,蓝白警戒线内经水泡过的女尸令他心头悚然夫妻双复仇悬疑言情蛊惑完结开点作者专栏收藏...
陆克!资深主神空间轮回者,在完成了主神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次任务之后,终于赢来了自己的退休。结果主神将他甩在了一个融合了各种电影以漫威宇宙为主的世界中。甚至还将他给降临在了一个润人的身上。这是一个退休轮回者在美影再奋斗的故事。又名我的奋斗!!...
开局被骗加入向往是红尘闲生精心创作的都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开局被骗加入向往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开局被骗加入向往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开局被骗加入向往读者的观点。...
文明应该也必须留下烙印!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是看到科学的尽头。当某宇宙一位被写进无数教科书的大科学家说出这句话后,他便决定将之付诸实践。于是当一只机器猫穿越到这个世界,盯上了宁孑之后,他便成了这个世界的科技之光。但科技的尽头究竟在哪里?这位不善言辞的小镇做题家真能找到答案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科技尽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