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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驹蘸了蘸墨汁,开始在绢帛上落笔。
一手龙飞凤舞,锋芒毕露的字跃然于绢帛上。
吕凝:???
鹿竹和怀夕:???
这次吴驹没有刻意将瘦金体写法融入进去,而是简单的写了一手。
但就算如此,也足够惊艳了。
毕竟吴驹以前那个字……不堪入目,相比起眼前的落笔生花,简直就是一天一地的对比。
“这……”
鹿竹有些难以置信。
“吴卿,这是您的字??”
怀夕问。
“你不是都看见了吗?”
吴驹反问。
他快速写下整幅药方,回锋收笔。
“不是,您的字不应该是??这这这……”
鹿竹似乎有些难以接受。
“我的字本来就是这样,只不过以前不习惯用分签,所以字写得……稍微差了那么一丢丢。”
吴驹解释道。
这时,吕凝却发现了重点。
“这东西……乃是何物?”
吕凝有些疑惑的看着毛笔。
“这个啊,这叫毛笔,用动物的毛发成撮,安上笔杆,蘸上墨汁,就能写出远胜于分签的字。”
吴驹随手掩饰了几个笔画。
“他比分签的手感更软,写出来的字更漂亮,也不像分签那样笔头久久浸泡在墨汁里就会腐朽,更省去了戳破绢帛的烦恼,总之优点很多。”
吴驹将毛笔递给吕凝,让她感受一下。
吕凝接过毛笔,在吴驹指导下尝试着写了几笔,不禁称赞道:“真是天才一般的构思!”
她看向吴驹,笑道:“难怪,有写出水调歌头和将进酒的文采,怎么可能字丑,原来是深藏不露。”
吴驹笑了笑,这也算是为他正名了。
全世界唯一几个见过他墨宝的人,现在只剩下远在楚国的韩非以为吴驹字丑。
“看来逮着空得去一趟楚国,再不济也给韩非写封信,起码让他知道我的字不丑。”
吴驹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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