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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风看看自己的手,怪不得十一喜欢将他扔出来。
手这么一提,一松的感觉,别说还真不错。
那个路过的姑娘被家丁们捉住,惊魂未定,满面泪痕,却一言不发。
家丁带着讨好的笑意,来顾清风身边邀功:“女侠,我们把这个小白脸儿给捉来了,您慢慢享用。”
顾清风眼前一黑,好容易才恢复正常:“你们带他回去交差吧。”
他不再理会家丁们,抓起十一的手臂就走。
走出这道街的时候,他们直接隐了身。
顾清风周身直冒黑气,他一把将十一提溜起来:“说,怎么回事?”
——顾清风现下心情已平复了许多,否则,他想,他会二话不说咬上去。
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咬过她了。
十一仔细瞧着,发现顾清风并没有真的动怒。
她才胆子大了起来:“我有给你说,要你女装或隐身的啊,是你不听的。
其实,你要是长得丑些的话,也不会被抓的。
还是你长得太漂亮了。”
顾清风的脸更黑了:“我好像好久没咬过你了。”
“好好,我说我说……”
十一慌忙收起了笑意,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我那样是想让你拖延时间。
在这个小时空里,我牵错的那个男的,就是那个少爷,他,他好男风。”
“好男风?什么意思?”
顾清风不解,“就是喜欢在街头抓男的?”
十一嘿嘿笑,也不晓得如何跟顾清风解释,她想了一下措辞,才道,“他叫袁矩,是长公主的小儿子,十足的纨绔,好男风,所以年过二十,仍未娶妻……”
顾清风打断:“我只问你什么是好男风。”
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却不大肯定。
十一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答道:“就是喜欢男的喽。”
她不敢看顾清风此刻的神情,继续说道:“他们抓你就是因为他们家少爷喜欢男的。
这里是长公主的封地,袁矩和此间首富冯闲打赌,看谁能在天黑之前得到更漂亮的小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我怕你们骂我,遁走。
☆、雌雄不辨缘成怨【二】十一看着顾清风脸色不对,干脆将命谱原原本本告诉了他。
在原来的命谱里,长公主的幼子袁矩喜爱男风,整天花天酒地,是个十足的纨绔。
虽然长公主已逝,但他的皇帝舅舅对他很是纵容,使他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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