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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灵溪所言,我是从骨子里厌恶方家人的。
不管是我妈方玟萱,还是她的娘家人。
在我看来,当年的情谊已经随着“那件事”
的发生戛然而止。
两家分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且老死不相往来。
他们也确实那样做了。
而现在,这种毫无意义的见面我是无法理解的,甚至觉得极为可笑。
几个意思?
是请我过去炫耀方家如今在京都的地位吗?
还是借着吃饭的机会再次羞辱我们苏家?
羞辱我爸那个没用的男人,哪怕是跪着求她,都没能挽留住她跟别人跑的决心?
当年的一幕,她决然走出院子大门的一幕,就像是一根刺,狠狠扎进了我的肉里。
如跗骨之蛆,无法抹除。
七岁的孩子,我被奶奶抱着,站在屋檐下哇哇大哭的朝她伸手。
想让她抱抱我,想让她转身。
我哭的撕心裂肺,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她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强硬拖着不愿离去的苏童鸢,从此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杂种,野种,这极具羞辱的字眼我从小听到大。
稍微懂事点的时候,小学吧,为了这些我天天被人欺负,和人打架。
我受的委屈,我遭的罪,哪怕是现在想起,我都有流泪的冲动。
我没我爸那么大度,也不是奶奶那样的念佛人。
我斤斤计较,恩怨分明。
别说是曾经对我最好的小姨,就是方家人全部来了,我也不想多看一眼。
“来都来了,就当吃个饭呗。”
灵溪为难道:“童鸢在里面等着我们呢。”
“师傅。”
我忍不住发恼骚道:“这是我的家事,我心里有疙瘩,大度不了。”
“男子汉大丈夫别小肚鸡肠嘛。”
灵溪晃着手机道:“再说了,就见方玟嫣一个人。”
“你刚不是说了吗,小时候就她对你最好。”
“我相信她是没有恶意的。”
灵溪劝解我道:“就当给你姐面子,给师傅面子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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