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这几日没空陪你们兄弟闹腾,你赶紧回去。”
“不回去。”
叶青衫孩子脾气上来了,“我要跟林冬在一起。”
说起这叶三少其实也是个绝的,他自小受兄长保护疼爱,尤其是大哥叶霸天,那宠他宠得是无以复加。
幼时从来是要什么给什么,这也就练就了他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若不是叶霸天由着他,也不会让他对做捕头这个想法如此执着,小时候他念叨念叨也就算了,慢慢大了却开始偷跑,这才让叶霸天头疼起来。
也因为叶霸天这么肆无忌惮的宠,造成了叶三少某些奇怪的性格。
兄长保护得太过,以至于叶青衫长到十七岁却对男女之事完全不懂,和人的关系距离因为兄长特意管制,也从未与谁如此亲近过。
他对林冬很有好感,当然这种好感和男女情感无关,只是单纯想要做朋友罢了。
只是他这一席话被臧飞龙听在耳里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他要和林冬在一起?什么在一起?哪种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
臧飞龙危险地眯了眯眼:那怎么行?这可是他的军师!
要帮他报仇的!
未免两人互相看对眼最后私奔而逃,臧飞龙将林冬往身后藏了藏,努力隔绝两人视线。
“你想都别想。”
叶青衫愣住了,“为什么?”
林冬也茫然看向臧飞龙。
于是臧飞龙又不负众望的脱口而出,“因为他要和我在一起!”
林冬一愣,转头看向臧飞龙的侧脸,心里微微一动。
叶青衫当然没想那么复杂,点头道:“那有什么关系?你和他在一起是你的事,我和他在一起是我的事。”
臧飞龙微微张开嘴,眼里瞬间露出了钦佩的神色——没想到这小子年纪轻轻胸怀如此宽广!
眼看两人越说越离谱,林冬收敛起脸上神色,慢吞吞道:“其实,我挺想和北山哥在一起的。”
臧飞龙瞬间愣住,叶青衫哦了一声,却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意义。
林冬将手抽了回来,抱着鸡转身吐了吐舌头,也不理树下二人,径直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鞭策~求按爪~
ps:为伊消得人憔悴是宋朝的诗。
这里的大背景是唐朝,但在很多地方又是杜撰的。
我没找着唐朝这类相似的诗词,希望大家见谅见谅~(有知道唐诗里包含此意诗句的童鞋,欢迎来给阿莫科普~)(要是形容相思而消瘦的哈~)
☆、出发去游历
丘北山多了个无妄之灾,莫名其妙的饭食就被大王硬生生削减了一半。
所以每天他只有半碗面可以吃。
林冬见他可怜兮兮地抱着碗挑着那所剩无几的面条,为了体现自己的爱心,他将自己面碗里的白菜挑给了他。
挑了一片。
丘北山:“……”
叶青衫还是住进了寨子里,被安排在比较偏远的院落中。
罗军是一名光荣的小保安,也是最牛的小保安,没有之一!繁华都市里,罗军以超强的身手和非凡的智慧如鱼得水。敌人强猛,以拳破之。敌人狡诈,以智慧破之。奈何,离异女业主的美丽成熟,冰山总裁妹妹智慧无双,警花妹妹的英姿飒爽,她们所交织的情网袭杀而来时,罗军的拳与智慧都失去了作用?万丈红尘,我破不开!...
如果你能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龙老大的侄子,那时你是会选择继续日复一日的生活?还是选择光彩夺目的人生?我不知道,但我选择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817592675群号八一七五九二六七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华娱之从演皇帝起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光鲜亮丽的都市背后,总有不为人知的黑暗,记载的东西,总有它存在的道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追击半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一新生神童刚进S大就被选为班长,但是一开始就和系花兼副班长的张妍格格不入。两个人在工作学习中接二连三的产生摩擦和矛盾,但是这些矛盾又让两个人渐渐让两个人互相了解,欣赏对方。神童的博学多才,尤其是在文史和外语上超群的天赋让张妍折服,而张妍的调皮可爱,又让神童恋恋不舍,在刚进大学的第一学期,两个人就演绎了一出充满欢笑和泪水的青春爱情剧。魔蝎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