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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无所事事的蓝烟四处逛了逛,还找佣人要了书来看,但发现他一个字都不认识,可能是因为原身没有念过书的关系。
那个胖胖的女佣阿贝倒是一直跟着他,生怕他摔了或者出什么叉子,当他走到奴隶们居住的草棚屋时,立刻被连拉带拽地抱走。
“哦,我精贵的小少爷,你身体可还没好全呢,那儿都是虱子跳蚤,你可不能靠近那地方。”
金发女佣这样跟他说道。
下午时蓝烟睡了一会,晚上便睡不太着了,站在窗边时,正好看到老霍尔和他高大的大儿子图尔斯一脸难看地回来了,在门口时,老霍尔甚至少见地咒骂了图尔斯一句。
“他们怎么了?”
蓝烟问道。
夜风微凉,阿贝给他披上了一件蓝色的薄丝绒外套:“老爷一直想攀上血族的高枝,他希望能有一个少爷或者小姐成为血族,给他带来荣耀……看样子,事情进展并不顺利。”
阿贝看着楼下争吵的父子俩叹了口气。
“你是幸运的,蓝烟小少爷。”
“怎么说?”
蓝烟扭头,看着金发女佣,她的亮金色头发在烛光下闪闪发亮。
“你是被选中的新生。”
阿贝说。
“什么意思?”
蓝烟问道。
“等到年纪足够,那些血族大人们会让你接受初拥,成为他们的一员。”
“我以为我只是被好心人救起。”
蓝烟说。
“谁会去肮脏的贫民区救一个濒死的孤儿呢?孩子,你是被选中的人,这是你重生的机会,所有人都会忘了你低贱的出身,你将有机会成为贵族,受人服侍,受人敬仰,获得尊敬和荣耀,不过在那之前你最好留下子嗣,因为成为血族后繁衍比较困难。”
阿贝说。
“啊?”
蓝烟皱起眉,惊讶地咧了下嘴角,他可没想长生不老,既然能够重生,那就说明灵魂这个东西是存在的,成为吸血鬼后,还能再投胎吗?
这儿什么都都没有,出个门都得费老半天劲儿,要是活个几百上千年,那还不得无聊死?而且他很确定,他不喜欢血腥味,虽然说这里的血族只需一月饮一次鲜血,其他时间享用的食物与常人无异。
“噢,他们上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要把你送回去了。”
阿贝听见了上楼的脚步声。
“送回去?外肯巴特吗?”
“当然不是,是雄伟而美丽的爱森米斯城堡。”
房门被人从外面用力打开了,是拿着手杖的老霍尔,他瘦削的脸庞跳动着阴险的怒火,窄小的眼睛在灯光下折射出恶毒的光芒。
“老爷。”
阿贝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
“从今天起不用服侍他了,给他换上麻布衣服,丢去跟奴隶一起住,本来就是贱民,哪配享用这些好东西。”
老霍尔说完愤愤离开。
“老爷!”
阿贝追了两步。
“发生什么事了。”
门外的图尔斯面无表情地歪了歪头:“你听到了,还不快点照办。”
这两人从头到尾没有再瞧蓝烟一眼,显然已经把他当成了什么低贱之物。
“等等!”
阿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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