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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光靠这份收入,在S市这个城市中,他只能勉强度日。
所以他另外还在写长篇系列侦探小说,就是那种印刷成本并销售的实体书,每写成一本这样的书,封不觉才能赚些钱存起来,算是有点盈余。
可为什么他会大白天的没事干呢?
这个也很好解释,用封不觉自己的话来描述他的写作和生活状态,那就是:“灵感充沛,按时交稿,山珍海味热切糕;文思枯竭,只字难书,一碗清汤煮面条。”
很显然,最近他正处于写不出字来的状态。
这人是很随遇而安的,写不出来,硬挤也没有意思,所以他就玩儿……不但玩儿,还自称这是在“收集素材”
。
因此,基本上来说,指望封不觉这厮会按时交稿,那就是个神话。
每个月到了月中,但见杂志社的编辑,提着单刀,千里走单骑,杀上门来。
而他的房东大妈,则使的一手凤翅镏金镋,拿着备用钥匙,推门就进,进门就砍。
封不觉每到这天,一般都是早有准备,枕戈待旦,立马横兵,摐金伐鼓,只等二人杀到,与之大战三百回合,斗得昏天黑地,风云变色,最后在天空中留下八个大字:要钱没有,废稿一笤。
好吧,没有这么夸张,反正他的生存状态就是这么惬意。
再说说封不觉的那个朋友吧,按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封不觉的朋友,难道还能是高富帅吗?
没错,就是高富帅……
此人姓王,名叹之,封不觉的发小儿,用S市方言,那叫“赤裤兄弟”
,从幼儿园开始,他俩就是同学,一直到高中毕业,王叹之考进了医学院,而封不觉则成了社会闲散人士。
这两人的关系有多铁,可以用事实和假设两种方式来说明。
先说事实,王叹之为什么去考医学院?那是因为封不觉从小立志当福尔摩斯,而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是个老军医,所以他就去了……
再来说假设,假设王叹之是个女的,那我这本小说的性质就变了,因为王姑娘可能已经失身给封不觉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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