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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大门紧锁,我从皮夹中取出电梯卡刷开门禁,大堂的保安看着面熟,他向我露出亲切的微笑,似乎也还记得我。
我再次刷了卡在电梯上按下“26”
。
这个城市酒店林立,现在不是黄金周或者什么旅游旺季,随便哪一家都会笑脸相迎深夜入住的客人。
然而我像中了魔,鬼使神差的报出这个地址,佯装还是多年前的熟客,明目张胆的登堂入室。
2601的门牌前,我没有按门铃,主人不在家,按了也没有人会欢迎我进去。
即便他在家,我可能也不会去按,更可能根本不会走到这门前来。
这算什么?我问自己,故地重游的失意者?入室抢劫的嫌疑犯?
人的行为往往受神秘莫测的潜意识操纵而不自知,我名为理智的那部分在看到群消息的那一刻噤若寒蝉瑟瑟发抖,被长久压抑的可命名为冲动、疯狂、欲望的那一部分叫嚣着冲破桎梏,在我的精神王国里张牙舞爪,夺城掠地,作威作福。
我几乎没有一秒的犹豫,伸出手,将拇指伸进密码锁的感应区。
暗夜的寂静里,“咔哒”
一声脆响,门,开了。
真相
也许我应该感到意外,可是竟然没有。
我不知道密码锁的设置有多繁复,可是也许删除一个指纹并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
我推开门,仿佛自己是打开了一个隐藏在大海深处不知名的孤岛上的宝藏,我说了一声“芝麻开门”
,神秘的洞窟就向我露出了真容。
我想我一直是知道的,不然,也许早就死心了。
打开壁灯,我在鞋柜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双拖鞋。
几双鞋套整齐的叠在架子上,拖鞋只有两双,一样的式样,不同的尺寸。
我换好鞋走进房间,不动声色的在房间中巡视,像一个谨慎小心的捕猎者寻找猎物的蛛丝马迹。
餐桌上放着马克杯,金黄色的向日葵即便在昏黄的灯光下也露出迎接朝阳般的灿烂笑脸。
我走进书房,那只保温杯被放在键盘前,我买的时候就选了耐脏的颜色,它的品牌是质量的保证,如果是早上续上的水到了现在一定还有入口适宜的温度。
客房的陈设一点没变,书桌上的台灯没有一丝灰尘。
我在衣橱里找到那套家居服,它们被整齐的叠放收纳,好像准备随时有人留宿。
浴室里的洗漱用品也很齐备,沐浴露还是之前用惯的那一款,也是我现在香港的家里唯一会购置的那种。
这一切也许都不算什么,我想起了有着同样柔软头发和酒窝的小学弟,他的性格活泼主动,是比我还要容易得到青睐和获取特权的那种孩子。
马克杯和保温杯,如果是我用惯的物品,扔掉了也会觉得浪费,何况那只是一个学生的心意,何必那么计较。
至于拖鞋和密码锁,主人很忙,留在那里也无伤大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需要平复下飞机遇到强烈气流时上下颠簸似的心情,也需要再次鼓起在空调的冷风中渐渐聚拢萎缩成很小一团的勇气。
过了许久之后,我终于重新站起来,走向剩下的最后的那个房间。
主卧的陈设也没有变化,床头柜上也还放着我送的那款闹钟。
除此外,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东西。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还是走了进去,又是犹豫了一下,才慢慢坐到床边。
随手拿起闹钟,设置我很熟悉,一眼看出闹铃的大提琴曲还是会在十一点半低沉优雅的奏出。
唯一不同于之前的是闹钟背面有一张字条,上面的字迹我有点陌生,现在的都市人已经很少会拿起笔写字了,我几乎都忘记了自己当年还用那么认真的正楷字体一笔一划写下这么一句话:老师,早点休息。
字条当时被压在闹钟底下,现在则被用透明胶带封好贴在没有按钮的空白处,所以经年后依旧字迹宛然。
我的手和心脏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
本来是不敢的,但是因为这样的鼓励,在下一秒,我用不必要的力度猛然拉开床头柜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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