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书法也是如此,特别是在楷书一道上,可谓登峰造极。
陈寅恪曾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后渐衰微,终必复振。
这是后世评价,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能有一笔好字对于将来制举加分很大。
宋朝好几个官家都是书法爱好者,将来要在朝堂上混一笔好字是绝对少不了的。
章越按照郭学究所教,要放空以往一切所学,从零开始一笔一划学写这个永字。
从研墨到落笔都自有一套章程法度。
上一世章越学书法是报课外辅导班那种,用得是墨汁,但如今必须从研墨学起。
但认真说来,真要学书法,研墨是要比墨水好的。
开笔先研墨,磨墨如磨心。
研墨的轻重快慢都影响最后的落笔成字,故而有的读书人下笔前,磨个三四十分钟的墨也是等闲。
有钱人家都是把这事丢给书童干。
宋朝这年头读书,谁家还没个书童。
墨磨好再提笔蘸墨,剔笔修形,这才落笔于纸上。
当然在写在纸上前,章越还必须拿着树枝去沙地里写练个几百个字,心底先有个大概,一切以经济节约为宗旨。
练好后,章越方回到杉木桌前,纸张四角用鹅卵石压好,以防走字。
执笔时要讲法度,也不可完全讲法度,但往使虚使宽方向去就是。
一百个永字不多,但难在要慢,要用尽心思。
如此写上数日,指头掌心都很是酸痛,但一篇字有没有用心写一目了然。
章越虽然昼寝,但在写字的功夫上不敢有丝毫偷懒。
最后写完字必须洗笔,上一世章越是放在水龙头下冲,就和洗拖把差不多……
讲究的读书人会买笔洗,章越唯有平底碗。
洗笔的水要刚好没过笔尖,先泡片刻再洗,必须等笔腹的墨水也洗净了方可。
郭学究会检查,若章越洗得不好,他会动手亲自再洗一遍。
章越在郭学究这读书,吃食住宿,文房四宝都是包含在束修里。
郭学究在平日吃食住宿上抠门到极致,但在笔墨纸砚上却是毫不吝啬,用得都是上好之物。
只是反复地交待章越爱惜纸字笔墨,读书人读书必须先从敬惜纸字,文房四宝开始,一来这些是真得贵,二来也是读书要先从存敬开始。
ps:这一两个月看官看得满意,恳请把推荐票寄幸福这行不?
大道万千,胜者为仙,而吾唯据仙人之上,独尊山海之间!...
沈修可的妹妹是书中的恶毒女配,注定要为男女主的升级路上添砖加瓦,为男主疯为男主狂,为男主哐哐撞大墙。无意得知剧情的沈修可把正在成为恶毒女配的妹妹往回拉时,一道雷劈下,他被恶毒女配剧本绑定。此时,原书...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疯批大佬她又飒又甜又软又萌易推倒,是温家九爷的心肝宝...
当我被白疤战团智库收留时,当我传承了秦夏这个一万年前白疤古老战士的名字后,我以为我的命运就是为白疤战团作战至牺牲。当我被灰骑士在改造手术进行前带走后,我以为我的命运就是与恶魔战斗至牺牲。直到该死的亚空间把我扔到一万年前,扔到一个名为努凯里亚的星球上,遇到幼年安格隆。秦夏看着安格隆这个日后最是凶残暴虐的原体,陷入沉思。我养安格隆?真的假的?唯一能让秦夏感到庆幸的,就是幼年的安格隆还没有植入屠夫之钉,还没有变成一个凶残暴虐的屠夫,他那能感知和吸收他人负面情绪的天赋还在,他还是一个怀着悲悯之心,有着惊人共情能力的原体。一切都还不算晚。本书又名我不想当恐虐神选我也不想当奸奇神选。秦夏耸肩,虽然我的确是灵能领域大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