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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甩开两条长腿,走得潇潇洒洒。
史诗般的屁话一浪接一浪涌来,声振原野,比他唱歌的韵律还好。
朱越竟然被他煽起了速度,脚踩云雾追了上去。
“很好!
我们就这样走到你的女神面前。
最虔诚的朝圣,最庄重的求爱!
没有信仰的人怎么可能理解、怎么可能做到!”
话音刚落,青铜猛然停步转身,挥起手来。
二人身后不远处,一辆大房车已经开始减速。
朱越刚刚找到行路的韵律,却发现先知他自己都不虔诚,未免有点失落。
※※※
房车上是一大家子人加上朋友。
步枪和霰弹枪有六七支,一点不需要朱越为他们操心。
司机无视青铜的武装,只问他们是不是民兵。
青铜露出春风般的笑容:“现在还不是。
我们去普莱尔。
‘青铜战线’说民兵在那里集合,阻击从塔尔萨跑出来的野兽。”
“上车。
我们去威尔伯顿,只能送你们30英里左右,到270公路口下车。”
青铜上车之前敬了个蹩脚的军礼。
司机好奇瞟了朱越一眼,也没多问,只说:“你们两个人才一支手枪?从蓝州过来的吧。”
“新泽西。
我们上一趟搭车搭错了,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能在大平原上迷路,不愧是城里人。
房车厢中的男女老少笑了个够。
一个小男孩要看青铜的枪。
青铜用两根指头拎出来,卸掉弹匣装进兜里,拉套筒退弹,才递给他玩。
车厢中男人们见他礼貌又熟练,手枪还是一支雅俗共赏的p226,都觉得这个预备役民兵很有前途。
攀谈几句,原来这家人是去威尔伯顿乡下的农场和亲戚同住,因为“那边男人和枪都太少”
。
朱越饿得肚子贴上了脊背,一眼就看见房车壁柜中装满食物。
他没那脸皮开口,只好闭目养神。
耳边尽是青铜的鬼扯,听起来精神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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