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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早饭的时候,秦霄华瞥见方晓冬袖子里的手腕内侧有两道血痕,问他怎么回事。
方晓冬低头瞧了瞧,这是昨晚爬树时弄到的,疼倒是不疼,从小到大,身上各处小伤小痕的,他早已习惯,也就没在意。
秦霄华看过他写的话后,让下人拿来西式医药箱:“先吃吧,吃完给你擦点药。”
方晓冬受宠若惊,闷头灌着自己肉丸汤。
药是秦霄华亲自抹的,方晓冬垂着眼,专注地看秦霄华握着他的手腕动作,像是第一次看到新奇的场景,他要好好印在脑子里。
秦霄华用棉签在方晓冬的血痕上沾着药水,看他一脸凝重的样子,笑了一下:“想什么呢?”
方晓冬抿紧了唇,愣愣的。
他这是第一次受了伤用上药物,他的家庭条件连吃都要勒紧裤腰带,根本没有这种昂贵的东西可用,以往受点皮外伤都是拿水冲一冲,再用干净的毛巾擦拭,等伤口自然愈合。
方晓冬盯着秦霄华动来动去的手看。
秦霄华的手掌很大,指骨匀称有力,虎口处和掌心中有薄薄的茧子,擦拭时力道很轻,还会低下头,轻轻吹一吹,温热的气息拂在胳膊上细腻的肌肤层,方晓冬觉得自己的细胳膊都要被那口气给融化了。
他忍不住抬眸,瞧见秦霄华长长的睫毛,在窗子里透进来的日色中发光,秦霄华鼻梁又挺又直,眉峰如山,黑眸似海。
“伤口不大,今天暂时不要碰水了。”
秦霄华拍拍方晓冬的手背,把棉签扔到垃圾桶中。
方晓冬点点头,把袖子往下坠。
秦霄华把东西归好,合上医药箱,发现方晓冬的脸红红的,就问他热吗?
方晓冬摇头,有点忸怩,抬起眼看着秦霄华时,羞怯得藏着某种欢喜。
他心如打鼓,掩饰什么般,拿起秦霄华给他新准备的笔记本写了一连串问题:“你昨晚怎么在秦府外面?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我担心我爹,我能回去看看他吗?”
秦霄华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字迹,笑了一下,仿佛一笔一划都透露着写字主人毛躁的心境。
昨晚他到秦府是专门寻找方晓冬的,晚饭前,他忙完到家,问了管家方晓冬今早离开时的情况,听完后,也不知怎么,脱口就道:“去瞧瞧他在哪儿,回家了没,请他来秦公馆吃个晚饭吧。”
怕方晓冬防人心重,他还特地交待,有帝王蟹。
结果管家没找着人,说方晓冬在家门口似乎被秦府的车接走了。
秦霄华一听,琢磨着方晓冬怎么和秦府有关系。
他想到方晓冬那张瘦瘦小小的脸,大眼睛总是半垂着不敢看人,放在人群里,是没人在意的。
可当那一双眼抬起来注视人,明如桃花,摄人心魂。
这么个漂亮的人儿,去了秦府,似乎只和秦子弘有点关系。
秦霄华想到此,脸色顿时一冷,带着林远去往秦府。
路上他甚至还想,若是小乞丐是自愿的……
秦霄华不能这样想,一这样想,他就有点心乱。
幸好,方晓冬没事,也不是自愿跟秦子弘的。
然而秦霄华对方晓冬说是偶然路过而已。
方晓冬不太信,但秦霄华神情又很自然从容,他看不出一丝谎言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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