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 警用配枪(第1页)

因为投掷撬棍停顿了几秒,那只丧尸已经来到刘昊跟前,可谓近在咫尺,首先他能感受到的就是其身上的腐臭,那种恶臭直冲他的鼻腔,真是让人接受不了,自己应该也戴个口罩,很多末世小说没写过丧尸还有这种臭味攻击影响别人这项技能,而现在自己手里又没有较长的武器了,这时候该怎么办?

丧尸可不管这些,没有嘴唇的嘴巴张到人体极限,一口吃下一个大包子没有问题,而且刘昊还发现这只丧尸的牙齿重新生长过,这丧尸原本应该是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现在牙口居然完好,在整体上还显得尖锐,这样一大口咬在人身上,即使没有病毒感染,可这样碗口大的伤口也足以让人致命,即便其本来只是一个走不动的老人,在变成丧尸时也拥有不输于健康成年人的力量,咬合力自然也是惊人的。

嘭!

在这个危机时刻刘昊一脚快速伸出,踢在丧尸身上,将其踢开,手上没有护具赤手空拳很不安全,可脚上有鞋子,可以避免与之直接接触,有一定的保护效果。

不能手还可以用脚吗,就是他没有学习过腿法,脚法怕是不够凌厉,但基本的踢击还是会的,但想要踢到丧尸的要害——头部,要用高抬腿,脚要抬到肩膀的位置并且有十足的力道才行,或者借助墙壁使出有相当高度的飞身踢,不然普通的击打对这种没有任何感觉的丧尸来说实在没什么效果。

好吧,这两种方式无论哪种他都没有什么自信完美施展成功,而不完美的后果就是死了,将腿伸出当做武器就会冒这样的风险,像普通人打架往往不是伸腿打而是手臂力量打架的,因为腿摆放幅度太大,而手臂就灵活多变收放自如,虽然腿部的肌肉组织更为发达发挥的力量更大,可一旦被抱住一只腿那人身体就会没法维持平衡,很容易就会受制于人,对方可以轻易的将其摔倒进行压制,单靠一只脚没法借力,人踩再坚实的大地上半身才能更好的发挥力量,在摔跤比赛中有很多选手是想方法抬起对方的一脚将其击倒的。

丧尸会攻击任何袭击它的物体,靠手爪可以轻易抓伤,它们绝不是什么不会反击的沙包,在进行上面两种大幅度动作下不可能没有动作,不,它们的动作其实很简单就可以预测到,即使知道攻击要害丧尸也依然不会退缩畏惧,只会疯狂向前伸出干枯腐朽的手爪,张着血腥的大嘴,只是本能的要在你身上撕下快肉来,属于绝对不会害怕又疯狂的死士。

面对这样丧尸不要命的攻势,刘昊不得不慎重些,他承认自己在这方面退缩了,实在是因为和丧尸弄两败俱伤完全没有意义,不对是同归于好,自己还有大好年华没有享受,怎么可以陪一只老头丧尸死呢。

“苏小婉,武器!”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自己还有另外一位队友在,用热血动漫的格调来说就是,我还有伙伴在,我不是一人在战斗!

可惜和丧尸说这些是没有的,体现不出友情热血的氛围的,奇怪,这时候我居然还在想这个……

面对如此险境刘昊的心理素质要比苏小婉好得多,即便局势不妙他也没有表现得太过紧张,这种事情经历得多了,多少有些从容,甚至在这时候了还有空联想到其他方面的事情。

“喂!

丫头在干什么?能不能快点啊!”

在刘昊还在积极躲避丧尸的时候,眼角余光一扫苏小婉这边,发现那丫头居然蹲着,双手在倒在地上的丧尸身上捣鼓摸索着什么,好像是在摸尸体捡装备,头都没有转向我这边。

我去!

都这个时候了搞什么?我的队友在搞什么,居然不管我的死活了,是不是假队友啊?!

明明在关键时候自己毫不犹豫扔出武器救了对方,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后悔。

实话说这时候的他恨不得拿出块板砖来,向对方扔过去来发泄此刻的心情。

即使现在自己赤手空拳,丧尸的危机就在眼前,刘昊内心也没有着急害怕,有着强硬的心理素质,而在到看到苏小婉对自己此时的危情置之不顾在那里摸尸体,他那强硬的心理素质顿时有些崩溃,有些抓狂了。

刘昊在丧尸要靠近自己时就快速伸腿将其踢开,然后将伸出的腿快速收缩回来,这过程反应一定要快,时间太长会容易被丧尸抓住,要知道那要咬合力咬破鞋子是可以的,手爪抓破衣裤没有问题,把自己的脚当做武器攻击丧尸风险很大的,要再三小心。

就在刘昊准备靠自己去拿武器的时候,突然耳边一声巨响,这样的声音在影视作品中经常听到,可如此近距离的亲身体会从未有过,甚至让他汗毛都竖起来了,因为这声音往往代表着生死危险,而这声音的来源是当今人类社会单体战斗来说最具代表性和威胁性的武器——枪。

砰!

随着一声枪响刘昊面前的丧尸脑袋上多了一个孔洞,接着全身的反应都停歇下来渐渐软倒在地面上,刘昊的危机瞬间解除了。

“呼——”

开枪的自然是苏小婉,她一脸潇洒自然地吹了一下枪口,并把枪绕着纤细的手指转了一圈,这枪是从那位警察丧尸身上搜到的,之前也说过她是个枪械迷,刚刚自己就是看到这个而分了神导致身处险境,现在就是这样看起来年幼的少女开枪替刘昊解除了危险。

这把枪是9警用转轮手枪,现在的警用配枪,这是公安部首次投资并自己组织力量设计的第一支警用枪,9口径、黑色枪身、加装保险装置,可发射橡皮子弹,装入枪套内,外露枪柄极具威慑力。

它和世界上所有的转轮手枪一样,还具有出枪快、机械结构简单、故障率低等特点。

之前几代是军用手枪,在杀伤力、穿透力上面性能出众,因此给警用会出现“威力过剩”

情况。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内,警察使用威力过大的枪支往往会伤及无辜,就像4式762毫米手枪,该枪威力极大,在10米左右距离可以轻松击穿桑塔纳之类的轿车,不适合在城市里使用与国际接轨。

因此,研发专用的警用手枪很有必要,而苏小婉手里的这把转轮手枪就是了,整把枪不仅握起来舒服,还由于枪体重心低,每射完一枪后,枪管向上跳动的幅度小于半自动手枪,因此射手调整射击方位的反应更快;9直径的大颗粒子弹穿透力弱;最重要的是,作为一把手动枪,它的故障率要远远低于自动手枪,安全性能好而且操作方便。

当然缺点就是转轮手枪容弹量少、装弹速度慢、火力弱这些,很多时候对使用者的安全来说是致命的威胁,尤其是在打枪战的时候。

但不同的是军队是处于战时心理状态,遇到战斗无所顾忌。

然而警察的心态则完全不同,他们的行为不但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还承受着来自社会及舆论的压力,他们的手枪更多不是用来杀人而是制住对方保护自己的手段,如果警用枪支杀伤力大,容易伤及无辜,将会承担不必要的压力,容易影响警察在关键时刻的情绪,往往会不敢轻易开枪,这种犹豫很多都是致命的。

现在国内这方面的理念就是“什么警种配什么枪”

,转轮手枪特别适用于巡警、交警和治安警,他们经常近距离面对突发的危险情况,需要快速反应、可靠性强的枪械。

这把枪杀伤力和射程都没有之前几代军用手枪厉害,可只要准确射中丧尸的脑袋依然能保障击杀丧尸,虽然只是这种新手枪,但看得出苏小婉拿着它依然表现得很高兴,那根之前一直作为武器的自来水铁管都被她丢在一边墙角,好像有种寂寞孤独感体现在其中,被冷落抛弃了。

,,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爹地,不许欺负我妈咪!

总裁爹地,不许欺负我妈咪!

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找他筛选叔叔,我妈咪的追求者好多了,你快帮我挑个爹地~很好,让他给自己选情敌!其三亲了一口合法老婆,被亲女儿告状到警察局臭叔叔,让你占我妈咪便宜,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明城人所倾佩的凌家家主,上国神秘的盛江集团幕后大boss却在女儿这里缕缕栽跟头。幸好自己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暖妻然,他刚得知,他那温柔善良的老婆买凶杀他?!...

李BAI之前世今生

李BAI之前世今生

作品讲述李白,在超级月亮灵猫助攻的作用下,重生还阳,化身演艺圈新人李慕白,闯荡美丽新世界的故事。主人公的人生经历跌宕起伏,充满传奇色彩,与大唐第一才子如出一辙,跨越历史的尘埃遥相辉映。文章不仅仅是李慕白个人的成长史,奋斗史,蜕变史,更对娱乐圈的种种乱象进行了抨击与讽刺,与此同时,将这位伟大爱国诗人的人生轨迹千古文章穿插其间,娓娓道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李白前世仗剑走天涯,斗酒诗百篇,今世依然可以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玄德

玄德

在你面前的是!汉室宗亲孝景皇帝之后涿县街头霸王海内大儒卢植亲传弟子东汉浪漫主义诗人雒阳纸贵直接责任者古文经学派辩经达人古文经学派少壮派领袖左氏春秋第七传承家族涿郡涿县刘氏开山始祖,今文经学派头号憎恶者什么?名号太长记不住?嗯好吧。我叫刘备,字玄德,这是我的而非那位皇叔的故事...

穿越汉献帝:丞相,朕真不会法术

穿越汉献帝:丞相,朕真不会法术

兽医刘一夫穿越到汉末,化身成为汉献帝,面对提兵上雒的曹操,面对行将就木的汉朝,面对分崩离析的天下,发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曹丞相,朕真的不会法术!朕只是梦中得了高皇帝所授天书三卷而已啊!曹丞相,朕都叫你远离寡妇了,你偏不听曹丞相,张济郭氾李傕刘繇杨奉韩暹袁术孙策袁绍他们真的不是朕咒杀的,他们是命该如此,所以你不要害怕!曹丞相,快快请起,朕真的不会起死回生之法,令郎曹冲那是没有死透,又给朕救回来了,朕真的不是活神仙啊!孔明公瑾仲达士元朕都说了,朕不会法术,朕不是什么神皇,你们不要再顶礼膜拜了!...

灵气复苏:女网友竟是顶级战神?

灵气复苏:女网友竟是顶级战神?

搞笑思路清奇单女主暧昧半无敌流灵气复苏弑杀神明我叫信远,是一个拥有系统的穿越者,可以复制其他超能者的能力,并得以强化。却没想到,考场上遇到的一个年轻女考官,居然是SSS级天赋的顶尖强者!于是sss级天赋,冰河时代复制成功!已达顶级无法进化!D级天赋探秘者复制成功,进化为S级万物之声!C级天赋存在感降低术复制成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灵气复苏女网友竟是顶级战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桃桃乌龙

桃桃乌龙

宁家老太太从外面带回来个小姑娘,按头要给宁野做未婚妻。他心里不耐烦的很,但小姑娘却特别主动。在住进宁家的第一个晚上,对方就怯生生的凑过来关心他。他当时咬着烟冷眼瞧了片刻,然后懒洋洋的勾着唇,笑得特别浑。怎么?看上哥哥了?后来有一天,他看见小姑娘在家门口,含着笑对送她回家的男生道谢。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事,她连连摇头。不是的,我们没有订婚,我也不喜欢他。当晚,宁野醉醺醺的将人扣在怀里,捏着她的下巴,贴在她耳边咬牙切齿。你他妈再说一遍,你不喜欢谁?狗男人×专治狗男人的小姑娘1V1真香年龄差微博赵十余新文612星球文案慈音第一次见到周妄时,是在学校后面的小巷里。男生倚在墙边,姿态闲散。他面前站着一个女孩子,对方踮起脚尖似乎想亲他,可是却被他笑着一偏头,躲开了。当时的他一件黑色t恤罩在身上,满身慵懒痞气。那之前她只在别人嘴里听说过他崇华大佬周家的大公子不好惹的疯子彼时的她还不知道,被这个疯子喜欢上,是一件多疯狂的事。周妄因为身体缘故,被家里放养。野蛮生长了十几年,长成了恣意张扬,桀骜不羁的性子。围着他的女孩子不少,可是没见他主动招惹过谁。直到那个乖巧懂事的复读生出现。后来,有人问周妄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旁边的兄弟起哄,说他喜欢辣的。周妄懒散的坐在那,笑骂了句滚,谁他妈在那造谣呢?片刻,他的眼神顺着人堆看过去。在瞧见那个安静坐在角落里的女孩子时,他漫不经心的勾了勾唇角我现在,喜欢乖的。人间本不该令我这么欣喜的,但是你来了。(摘自北岛)摆烂痞帅大魔王×小仙女...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