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马里克一世只得退而求其次,要求圣殿骑士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守住其中一个阵地,但他没想到,几天后,这个阵地就被撒拉逊人夺走了,阿马里克一世气得发疯,不顾劝阻,坚决处死了十二位应当对这场失败负责的圣殿骑士……
有这么一件事情,虽然圣殿骑士团依然愿意支持阿马里克一世,但他们之间的关系真称不上融洽——所以当希拉克略带来了这个孩子——谁都知道他曾经是个奴隶,只不过博得了国王之子的欢心才成了王子的侍从……若弗鲁瓦并不怎么情愿,只是勉强接受了这个新成员。
但如很多人那样,若弗鲁瓦只和这孩子待了没多久,就喜欢上他了,以至于当塞萨尔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没像对待骑士团中的那些侍从那样给他一耳光,或是抽出鞭子来打他,他先是给出了一个在人们认知之中的答案,而后迎着那双绿眼睛,温和地说道。
“真正的实情是,我们的报信人死了,这里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人家,我们不知道往后还有没有,有的话我们要走多久,雪会不会更大,我们会不会遇到狼群,熊或是塞尔柱人。
我们需要养精蓄锐,睡得好好的,吃得好好的——而这几个人……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没有在房子里摆上十字架,在看见我们的时候也没有念诵耶稣基督之名——但这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们最大的罪过就是出现在了这里。
别说我们可以和他们谈判,可以请求暂居一夜,这里太小,只能容下我们或是他们——他们若是真的基督徒,那么肯定会为了我们这些上帝伸出的援手,而舍弃房屋走到外面,那么等着他们的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野兽咬死,倒不如葬送在神圣的打击下,反而能更快地上天堂呢……当然,若他们不是……”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说下去的必要。
塞萨尔能说什么呢,除非他现在就站起来,走到外面被冻死,不然就必须接受这份血淋淋的恩惠,但这是——不对的,他在心中说道。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若弗鲁瓦伸手碰触那些树枝,泥土和石块,来感知温度和湿度的时候,铅灰色的云层中又落下了稀稀疏疏的雪花,若弗鲁瓦曾经多次往返于圣地与欧洲大陆之间(这也是为何他会被派到这里的原因),非常熟悉这种叫人烦躁的天气。
云层低垂,狂风呼啸,大雪翻卷固然令人畏惧,但像是这种,一场小雪,一个晴天,一个阴天,又一场小雪的天气才更要人命,雪下了,融化的时候就会格外的冷,若是接下来的一天依旧冰寒刺骨,那么这些溶掉的雪水很快就会冻结起来,变成并不坚硬但非常滑的冰——他们的报信人就是因为太过焦急而踢了马,马儿吃痛下扬蹄飞奔,结果踩上了碎冰而跌倒,才让他一下就折断了脖子。
没有在这个时代待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一个报信人有多么重要。
在如今这个世界上,人类还远远不是自然的对手,在乡村与城市,城市与城市之间,占据主体位置的依然是荒野、沙漠、峭壁、河流、沼泽、野兽和飞鸟,一个人,或是一个队伍连续走上好几天,好几个月,都不见人烟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是去集市,还是去干活儿,又或是朝圣,人们必须成群结队,还必须有一个报信人的缘故。
报信人,正确地来说,应该说是向导,他们是真正的手艺人,不但要记性好,还要胆子大,勇敢,又足够忠诚(这样才不会把敌人带到村庄或是城堡里来),他们要知道该往哪里走,怎么走,走路的快慢和节奏,需要什么工具,穿什么衣服,在哪里眺望,在哪里休息和饮水。
诸如此类的技艺和诀窍,父亲只会传给自己的长子,长子再传给自己的长子,就连次子都无法稍加染指——就一代代这样传下去……若是不幸断裂了,那可真是一桩足以引来管事甚至领主关注的大事。
当他们从的黎波里离开的时候,身边就有了这么一个传信人,负责把他们带到阿扎兹去,结果就是这么倒霉,传信人折断了脖子,把他们扔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不是若弗鲁瓦经常走这条路线,他们连哪里是阿扎兹都不知道……更别说是其他的村庄和聚居点了。
——————
“你在看什么?在看雪吗?”
鲍德温转过身去,希拉克略正站在自己身后,面容清癯的修士注视着王子,低声问道:“是在想塞萨尔吗?”
“是的……”
鲍德温说:“我甚至有些后悔,老师,雪一直没有停过,而他们又走得那么远。”
如果他一开始就提出自己的请求,塞萨尔可能只需要搜索雅法或是凯撒利亚,顶多只会到阿卡,但等到第三天,骑士团的人手已经遍及整个亚拉萨路,往的黎波里与安条克的方向去了,他们只能将塞萨尔放在往大数的方向,队伍也只剩下了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们——若是可以,鲍德温当然希望塞萨尔能够跟在圣墓骑士团的行列里。
“你要相信他,”
希拉克略说道:“他正在为你做事。”
同时,他心中不由得发出一阵喟叹,也不怪阿马里克一世会对这么幼小的一个孩子生出忌惮之心,他们原先猜测他会是个伯爵之子,现在看起来,就算是宫廷中的王子,也未必能有如塞萨尔这样的眼光,胆识与魄力。
简单地来说,那时的威特,还是个骑士的儿子呢,一被送到王子身边,就迫不及待地自暴自弃起来了,那双老鼠般的小眼睛,竟然只能看到几块银币,几顿烤肉,几桶啤酒和几个漂亮女人,根本没想过,若是能够得到了王子以及国王的青眼,他将来的前程将会何等远大!
塞萨尔呢?让希拉克略来说,没人能比他原先的境况更糟了,可就是这么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孩子,竟然能做到走到一个地方,就能叫一个地方的人喜欢他——换做一个人,准要立刻沾沾自喜,飘飘然起来了,但他呢,依然举止稳妥,头脑清醒。
他甚至很清楚自己最大的弱点在哪里,并且立即动手弥补。
他从髑髅地回来,就连希拉克略都在想,这可足够了,或许王子鲍德温也这样觉得,他高高兴兴地挽着塞萨尔的手臂,把他看做自己的另一个兄弟,把他带到所有人面前——确实,凭借着这份苦修和善行,他已经有了做王子侍从的资格,但若是阿马里克一世不幸身亡,王子鲍德温如前者承诺的那样,成了亚拉萨路的国王呢?
亚拉萨路国王,圣墓的守护者,十字军的首领,与一个朝不保夕的王子,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足以让人们忘记对麻风病的恐惧。
到时候,伯爵,大公,亲王们纷至沓来,哪里还能有一个侍从的位置!
所以塞萨尔必须去,他没有任何依仗,唯一的资本就只有他与鲍德温之间的感情。
医者,可以救人,可以杀人。或许你家财万贯,或许你权势滔天。然而你的生死,只在我一念之间!从神秘监狱中走出的年轻医者,从小小的庆城来到了繁华的京都。以精湛医术妙手回春救人无数,名人权贵富商政要,银针之下众生平等。以铁血手段剗恶锄奸除暴安良,世家纨绔境外强敌,铁拳一出尽皆臣服。还有高冷女总裁,鬼马小精灵,奔放女明星,异域俏佳人,美女环伺暧昧丛生。且看小小医者,如何书写传奇一生!...
人间有仙,是一座山是一道菜是一句诗是一柄剑,也是一个瘦削的背影。人间便是仙,在高原在海岛,匿于现在,显于过去。顾益意在人间,顾益亦在人间。这是一个从外挂跑掉开始的故事,本书又名顾益被外挂抛...
在南唐被宋朝所灭后主李煜被宋太宗毒杀百年后,李煜的魂魄附身在太学生杨光华身上,成为宋徽宗御用秘书,两个史上最会玩乐的帝王展开了巅峰对决。李煜的化身杨光华,利用深受徽宗信任的优势,与蔡京等大奸臣密切勾连,纵容徽宗无节制追求享乐,将朝政搞的乌烟瘴气腐朽不堪,最终宋朝被金所灭,徽钦二帝连同皇室人员被押往金国,徽钦二帝...
城市套路深,让我回农村。农村路也滑,女人很复杂。我,林亦天,通通玩得转!小村医死而复生,强势崛起!从此顺我者嗨,逆我者哀,演绎风流霸道人生!...
爷,夫人上了臣相夫人的马车。恩。某男不甚在意的应声。爷,夫人扶了落马的臣相夫人。恩。某男微皱眉头。爷,夫人亲自给臣相夫人下厨。嗖,某男瞬间消失在原地。号外号外,淮南王世子拆了臣相...
关于我有一个避死模拟器林石穿越到了异世界,孤儿开局,家产被尽数夺走,寄人篱下一顿饱饭都吃不到。不过,这一切都不要紧,因为我林石有比老爷爷都好用的金手指系统。什么?没钱用不了?统子哥,没看简介吗?家产都被尽数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