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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联邦最大的工业化海港城市
据说二百年前旧大陆的探险者在这建立定居点时,建设港口的第一笔资金便是来源于附近海域走私黄金的罪犯和海盗们。
难怪联邦的人谈论到这座城市时总会说:
“哥谭不配被救赎”
八十年代的纸醉金迷让这座城市每天都要吞吐出几条人命,但很遗憾,诺法斯早已见惯了死人——也许明天的三流小报会浪费些许版面,就像上周他们报导一名东区分局的新人警察在被法医宣布死亡后突然“死而复生”
的烂俗故事一样。
当然,一些下流桥段和阴谋论的添加肯定是少不了的。
此时,港口外一家偏僻地下俱乐部的厕所内,一名身材健硕,穿着蓝黑色警服,一头黑色短发,深褐色瞳孔的年轻人正望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发呆。
孙晓此时眼中依旧带着些许震惊。
“我真活过来了?!
“
穿越过来快一周了,他还是有点不适应。
本来他不过是一名靠着大学毕业剩余的那点英语基础,只身润去米利坚求机会的蠢货。
兜兜转转,最后才在地下拳击场找了份打假拳的工作,毕竟鬼佬也喜欢看这种“美国战狼”
的情节,以提振一下因为本土制造业低迷而造成的不满情绪。
说实话,孙晓也不想干这个,可惜不干就得穷得去路边当甜甜圈。
就在终于攒够钱准备回国躺平时,他在刚下飞机的路上就撞上了大运。
伴随家乡那有些过于沉重的问候,孙晓人生的厚度狠狠摊在了沥青地面上。
在一阵令人心悸的虚无后,原本的假拳手,就成为了哥谭偏远分局的一名光荣警官,每天的任务就是在街上巡逻,同时敲打敲打周边那群富有活力的社会团体。
“亨利·莫斯利”
成了他的新名字。
这不是最难绷的,如果仅仅只是当个普通警察,拿那点“杯水车薪”
的话,那和前世其实也差不了太多。
可这里是哥谭,如果这个世界有什么“最不宜居城市”
的排名,哥谭应该会成为母庸置疑的第一。
原主最后的记忆就是巡逻的时候看到一名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的飞行怪胎双手一抬就隔空捏爆了某个倒霉珠宝店老板的脑袋
“他妈的,见鬼了!”
孙晓,或者说亨利·莫斯利深吸口气,再次确认自己来的地方就是那个沟遭的“飞天瞎老鼠人”
的城市后,伸手打开水龙头,使劲的往脸上挥水。
“嘿!
亨利,你这混蛋在洗手间里玩枪呢?快点。
我可不想下班后看到戈登警监的那副臭脸。”
厕所门被推开,一名身材肥硕,肩膀上挂着二级警员(SedOfficer),满脸雀斑的白人喊了一声,看到对方往头上浇水的动作,不由得调侃道:
“怎么,付不起房租被赶出来了?准备把自己淹死?”
亨利摇了摇头,用警服衣领简单抹了抹脸,迅速回过神来,边走边还嘴:
“不不不,我是想试一试这水够不够冰,以便于待会把你身上多余的肉切下来混在一起做注水猪肉!”
“你这就错了!
我这是壮硕。”
胖子摆了个pose,强行解释道:“没看街角那群机车党每次看到我浑身的肌肉就吓得掉头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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