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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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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以后
出现在这个位置的文字,一般来说都是作者对整本书创作过程的忆苦思甜——大概除此之外,也实在想不出还能写点别的什么了吧。
这本书我写了2年半,也可能是3年。
主要是因为我自己也吃不准,一本书的创作时间究竟该怎么计算。
拍电影还有“开机”
和“杀青”
两个时间点能拿来做做减法,但写书这件事究竟要怎么算?这个问题其实一点也不重要,除了作者,估计也没人会在意这种问题吧。
所以我便以“我想写本小说”
这个想法作为起点,一直到它被放上书店的书架作为终点,这么算起来,居然用了1000多天。
听上去好像是一个特别漫长的过程。
1000多天,唐朝人都能盖一座宫殿了,而且这么计算的风险也不小,因为一定有人会说:“花了那么长时间,才写出这么个东西?!”
我对此的辩护是:其实也并不是每天都在写。
创作这本小说的过程,对我来说就有点像是禅宗的“顿悟”
。
刚开始就像前列腺炎,一天到晚憋着,不知道要怎么“放出来”
。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一个事实——我好像根本就不会写小说。
是的,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
我并没有在“前言”
里指出这点,就是不希望别人在书店刚翻开这本书时,就立马将它放回原处,并在心里嘟囔:“等你出到第三本的时候再看看吧。”
在尝试写小说之前,我一直以为“瞎编就是写小说”
。
显然这是个很幼稚的想法,就像你碰巧将废纸投入垃圾桶时,身旁的朋友建议你可以去打NBA一样幼稚。
你可能跳得比一般人高,一口气能拍100多下皮球,将废纸投进垃圾桶也几乎是百发百中,但即使这样,你依然离NBA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事实上,或许连社区老年篮球队的水准都够不上。
所以,这1000多天与其说是创作过程,倒不如说是一个学习过程。
在干一件事情之前,你总得先学会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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